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反腐倡廉 > 正文

华坪:具体案例变鲜活教材 做深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3-02-06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王某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理应模范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却毫无纪法意识,政治上蜕化、思想上变质、行为上失范,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受到开除公职处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从身边人身边事上吸取教训,不越红线、守住底线、牢固防线,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近日,华坪县纪委监委到兴泉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宣布王某的处分决定并通报了部分典型案例。

  “今后,我一定要引以为戒,时刻警醒,存戒惧、知敬畏、守底线,避免犯类似错误。”兴泉镇社会事务办一名工作人员接受警示教育后深有感触地说。

  为提高审查调查“附加值”,华坪县纪委监委以身边的典型案例为“活教材”,通过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通报案情、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措施,深刻查摆、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使警示教育贯穿以案促改全过程,将“身边事”变“警示钟”。

  该县纪委监委深入“问诊”违纪违法案件背后的责任、管理、制度上的漏洞,精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有针对性地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建制度、补短板、抓整改。去年,向案发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5份、工作提醒函4份,谈话提醒22人,督促建立完善25项监管制度,推动以案促改落到实处。

  县纪委监委突出源头预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庭审等工作,让听者入脑入心、受教明戒,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法意识。同时,强化“点面结合”,讲述“身边人”“身边事”,印发案例通报,编印案例剖析,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心路历程、蜕变根源,切实增强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查办案件本身不是目的,更不是终点。”华坪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发挥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重要作用,惩治同向发力,在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谷福迪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tiewanfanfu_0123/11735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