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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看落实丨对未成年人文身乱象进行综合治理

发布时间:2023-02-01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编者按

  2022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审议、讨论检察工作报告,视察调研等过程中,对加强和改进全省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给予了有力监督。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倾听,认真落实,不断改进检察工作。云南省两会召开之际,我们推出“聚焦两会看落实”栏目,整体展示代表委员聚力聚焦检察工作情况。

  黄仲谋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建议内容

  2022年1月,在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黄仲谋代表提出“关于对未成年人文身乱象进行综合治理的建议”。

  建议落实

  检察人员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涉恶、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犯罪案件中,涉罪未成年人普遍有不同程度文身现象,一些未成年学生为寻求刺激或新鲜感文身,可能导致出血、皮肤过敏、肉芽肿,甚至诱发皮肤癌,文身后存在难以清除、激光去除费用高昂且效果不佳的风险,带来的标签效应容易让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云南检察机关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以“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为主线,结合案件办理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文身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实地走访调查找准问题。景东县检察院在专项整治活动前期,集中对景东县第一中学、景东县职业高级中学等学校在校学生开展文身情况专项调查,结合调查中发现的大多数在校学生系盲从他人、受同伴邀约或追求刺激等不成熟心理下进行文身的问题,制定针对性工作方案。昆明市东川区检察院采用实地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对全区登记在册的13家文身店抽样8家进行检查,分类梳理存在问题。

  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石林县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未成年人文身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行业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向县卫生健康局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行政部门强化履行对经营主体卫生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的法定职责,对文身经营主体是否具备相应的卫生条件进行全面清查、检查,对经营者、从业者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等,推动制定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保护未成年人良好氛围。华宁县检察院向县教体局提供专题普法课程,印制法治宣传海报张贴在学校、居委会、村委会及未成年人出入频率较高的网吧、KTV、旅馆等场所,引导教育未成年人爱惜身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文身店对未成年人文身问题。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案释法对从业人员开展法治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自愿将“特别提示”未成年人保护警示标志和监督、举报电话公布在店铺醒目位置,表示自觉遵守并接受群众监督。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sy/202301/t20230115_39643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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