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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能动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全省检察机关抓实“质量建设年”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23-02-01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以能动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全省检察机关抓实“质量建设年”工作纪实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然要求检察工作首先做到高质量发展,以切实发挥好服务保障促进作用。2022年1月17日,在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把2022年确定为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作出“质量建设年”能动检察的“总动员”。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围绕“抓实‘质量建设年’,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水平”,2022年,省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最高检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抓实“质量建设年”各项工作,补短板、强弱项、破瓶颈、解难题,埋头苦干、追求极致,积极推动全省检察工作走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方阵,以能动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2年,全省检察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案件质量总体业务指标位居全国前列,25个案例被最高检评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优秀案例,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满意度持续提升。

  发挥“头雁”作用

  以有力担当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质量建设年”工作,认真对标对表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在河北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把落实“质量建设年”作为突出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案件质量问题,坚持领导带头、高位推进、紧盯落实,以“止于至善”的标准推动“质量建设年”走深走实。

  2022年1月28日,全省检察长会议再次明确“以抓实‘质量建设年’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年度工作目标,并在陆续召开的省检察院机关工作汇报会、业务分析研判会商会上进行专题部署。5月13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工作推进会,对扎实推进“质量建设年”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全局化思维、体系化部署、系统化治理、一体化落实”,以“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毅力和勇气,深入查摆问题不足,深入践行“检察大数据”战略,创新能动履职,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省检察院领导发挥“头雁”作用,深入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围绕检察大数据战略、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知识产权保护、薄弱基层院建设等开展调研指导,对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举措。

  梳理任务要求

  以过硬措施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省检察机关拧紧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抓紧抓实“质量建设年”各项工作。

  省检察院印发关于落实做好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实施举措,全面梳理任务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到事到人。建立业务工作“双月会商”制度,多次召开省市两级院一体会商会议,并要求落后基层院参加,现场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各市级检察院坚持每月会商,采取市、县两级检察院共同会商模式,对业务质量问题点到位,着重提升基层院业务工作质效。基层检察院严格落实月度会商要求,突出重点案件分析,找问题到案到人,明确目标、责任、时限,推动业务工作质量逐月改善提升。省检察院建立通报、考核制度,对落实成效明显突出的通报表扬,对效率低下、措施不力等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通报批评、追责问责。将主要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年底考核,并作为班子述职内容。建立信息宣传、报送制度,开设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专栏,加强宣传推广,分类别选编发布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事例,营造落实“质量建设年”、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突出问题导向

  以实际成效深化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检察院适时印发全省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业务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以创新创优为目标,针对检察业务质量建设的薄弱点,明确50余项重点任务,提出近200项具体工作举措,设定半年和年度目标,通过成立专班点对点指导、强化排名晾晒、落后院重点帮扶等方式,持续推动业务数据全面创优。针对“案-件比”不够优化的问题,大力压减不必要办案环节,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针对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精准度有欠缺问题,更加准确把握批捕、起诉条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培树精品意识

  以品牌塑造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省检察机关强化精品意识,坚持案件办理与案例发掘动态融合,认真提炼、精雕细琢,努力总结能够对办案发挥指引作用的优秀典型案例。精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办理的刘某等11人诈骗终止侦查案入选最高检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典型案例。加强刑事抗诉工作,5件抗诉案件被最高检评为精品(优秀)抗诉案件,占入选案件总数的1/6。加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保护,办理的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件。用心用情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办理的涉及21名农村低收入群体救助案,被最高检和国家乡村振兴局评为典型案例。深入推进“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专项活动,全省检察机关共有193件案件参加最高检“千案展示”活动。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办理的张某甲与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登记检察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行政检察与民同行典型案例。深化数字赋能,组织创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65件,3件作品在全国竞赛中获奖。融合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总结的“融+N”党建业务融合品牌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例。

  坚持科学管理

  以考评考核检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向科学管理要检察生产力、战斗力,建立实时动态考核管理机制,突出全面、全员、全时考核,更好发挥考核的科学管理功能。

  省检察院研究制定方案,分门别类建立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考核模型,坚持政治业务相融合,坚持年度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切实发挥考核工作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充分调动和激发检察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承德市检察院制定基层检察工作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确定主要业务指标数据、年度重点工作等43项重点督导项目,对11个基层院进行实地督查检查考核,有力推动全市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工作不断走深走实。省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树立“全时段管理、全过程参与”理念,研究制定分院团队、检察办公室、检察人员及所辖三县检察院4个考核办法,全面量化基础分、加分、减分标准,大力推行客观评价为主、主观评价为辅的多元考核模式,更好激励检察人员担当作为、争先创优。该院省级以上专家、标兵、能手数量再创新高,占比持续稳居全省前列。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jjyw/202301/t20230113_39634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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