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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 检法协同发力,以支持起诉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发布时间:2023-02-01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普陀检察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做优做实人民至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期,普陀区检察院与区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与民事检察支持起诉的协作办法(试行)》。

  

  日前,普陀区检察院与区法院举行《协作办法》签约仪式,并就如何完善民事支持起诉检法衔接机制、促进规范多元矛盾纠纷化解等进行座谈。

  

  

  

  

  

  

  1

  协同加强诉源治理

  建立“促成和解+支持起诉”同步进行办案模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贯穿于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始终。

  

  

  2020年初,赵阿婆的邻居在装修时,搭建了一个封顶的不锈钢防盗栅栏,影响了赵阿婆晾晒衣物,更导致小偷攀爬行窃。赵阿婆与邻居多次协商无果,向检察机关提出支持起诉的申请。立案后,检察官认为比起支持赵阿婆的起诉申请,更重要的是推动矛盾纠纷在源头解决,于是经过反复沟通、释法说理,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庭外和解协议。

  2

  协同加强司法保障

  “如何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彻底解决当事人的急难愁盼?”

  积极打造“督促履职+敦促执行+司法救助”全链条模式提升办案效果。

  充分运用检察调查核实权、发挥检察专业化优势,做好证据支持、材料准备、法律咨询等工作,全面了解当事人的案件情况和相关诉求,有针对性开展审查工作。

  充分发挥听证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价值作用,搭建听证平台、邀请多方参与、畅通沟通渠道,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

  灵活采取电话回访、实地走访、联合回访等形式,对以和解方式结案的支持起诉案件,积极追踪问效,确保和解协议实际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被执行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协同区法院采取措施敦促相关主体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保障弱势群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实现。

  当事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依法启动救助程序救助。

  

  3

  协同加强工作衔接

  “信息共享+研判会商+绿色通道”多维度汇聚办案合力。健全完善信息共享、研判会商、专人联络,一体推进能动履职,办好每一件“小案”。与区法院开通特殊群体支持起诉“绿色通道”,在快速立案、委托鉴定、费用减免等方面提供司法支持,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新时代、新征程,普陀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将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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