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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案 | 腊味飘香引来贼 男子专挑年货下手实施盗窃

发布时间:2023-02-01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新民晚报、宝山检察

  

  春节临近,家家户户开始筹备年货。为了风干保存,一般会把腊味挂在院子里晾晒,不想飘出的香味却引得别有用心之人惦记。

  日前,宝山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一专偷年货的男子张某某提起公诉。

  

  

  

  

  2021年年底,邓女士报警称院子内的一条腌制青鱼不见了。之后,又有多名与邓女士同区域的被害人纷纷报警,原因都与她一样:挂在院子里的腊味丢失了。经民警侦查发现,曾有多次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前科劣迹的男子张某某有作案重大嫌疑,立案后在张某某的住处将其获,并现场查获其窃得的鱼肉、香肠、咸肉等制品若干。张某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张某某交代,临近春节,自己孤身一人,手边没什么钱,便想用盗窃的方式置办点年货。他骑着电动车在郊区的村庄里兜兜转转寻找目标,看见哪家院子里晾晒了咸鱼腊肉等干货,在院门没锁也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偷偷潜入院内将腊味一并顺走。

  

  

  三天时间,张某某共作案五次,分别窃得咸鱼七条、猪脚两块、香肠三十多斤以及部分腌肉。他将偷得的年货全部挂到自己居住的屋子里,想吃的时候便割下来一些。截止案发,张某某已经吃掉部分腊肠、腌肉及两条半咸鱼。案发后,民警将查获的物品发还给被害人,张某某家属赔偿部分被害人损失。

  

  图 | 在张某某住处查获的腊味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

  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某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检察官提醒

  

  临近春节,盗窃案件高发,请广大市民外出与夜间休息时锁好门窗,贵重物品采取妥善的保管措施,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妥善保管相关证件和钥匙。

  

  

  

  

  在外注意人身安全,财不外露,包不离手。对于年货等价值虽不大的物品,发现被盗后仍需及时报警,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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