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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督考”激发理论学习动能

发布时间:2023-02-01 来源: 四川组工网 作者:佚名

  近日,四川南江县建立干部理论学习评学、督学、考学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激励机制,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常学常考常新。

  要求各地各部门制定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干部个人制定学习计划,分层分级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电子档案,如实记录脱产培训、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网络培训和在职自学等情况。结合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常态化开展评学,对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束后,将考评结果反馈给干部本人,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

  重点检查干部参加理论学习情况,看能否把理论学习摆在重要位置,能否遵守领导干部脱产培训、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网络培训和在职自学制度,能否准确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一把手”负责检查和督促本地本部门干部学习情况。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每年开展2次督学,重点检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干部在职自学等情况,对理论学习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责问责。在干部考察考核时,要查阅干部的学时情况和学习档案,对其学习态度、理论素养、学习效果、实践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对拟提拔担任、职级公务员拟转任科级党政领导职务的,要在任职前参加政治理论水平考试,成绩不合格或考试成绩超过有效期的不得提拔使用。对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学员,进行理论水平测试,成绩不合格的取消参与优秀学员评选资格。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每年对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1次政治理论知识测试,测试成绩不合格的取消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评选资格。

  


原文链接:http://www.gcdr.gov.cn/content.html?id=6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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