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制度先行规范权力运行 防范审计风险
为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机关和审计项目监督,规范审计权力运行,近日,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单位印发《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审计业务文书管理办法》《项目审理管理办法》《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和《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实施办法》等5项制度规定,在强化监督中做到制度先行,有效规范制约权力运行,提高审计工作质效,切实防范审计风险。
5项制度规定分别从审计现场、审计文书、审理、项目质量责任追究、质量检查等重点出发,规定审计组组长、副组长、审计现场负责人、主审等人员权责,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同时,明确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规定审计项目全过程参与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反审计法律、法规、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到权责清晰、监督有力。
5项制度规定从审计工作方案编制、审计项目实施、审计文书编写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细化审计工作程序,强调逐级请示汇报、审核审批等工作制度,并有计划地组织对本级和下级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检查,既保障审计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又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对审计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自上而下有效提升审计项目质量。
制度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放在突出位置,规定审计组进点前,分管厅领导对审计组全体人员进行廉政谈话,树牢纪律意识。同时要求审计组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保密、安全等教育工作,加强对审计组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管理,着力构建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审计干部队伍。
依据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相关工作要求,制度规定进一步细化审计监督重点,加大涉及党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举措、重大项目、重大资金,涉及实施“四强行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乡村振兴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和行业,涉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信访举报具体、涉嫌严重违法违纪重点人员的审计监督力度,强化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推进形成监督合力。
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针对5项制度规定执行,跟进监督2023年度全省重点审计项目开展情况,系统梳理各环节工作流程,全面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确保审计结论客观公正、问题处理实事求是。(供稿 陈雨馨 编辑 张莉)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2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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