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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骗群众被虚假信息误导?!宝山检察对信息查询平台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发布时间:2023-01-08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检察日报、宝山检察

  作者 | 潘志凡、金玮菁

  

  “已根据检察建议落实整改,对企业简介信息改版调整,并在相关页面展示企业牵涉法律诉讼、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情况。”日前,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收到了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回复,而检察建议的制发源自该院办理的一起养老诈骗案。

  

  

  

  2014年8月至2020年8月,蒋某设立A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后,伙同公司高管、财务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候鸟式”养老为幌子,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展会员、出售养老床位和借款,并以15%至18%的年化利率承诺保本付息。日前,经宝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对被告人蒋某等7人判处刑罚。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注意到,该案的被害人中不乏高学历高知分子,他们反映自己都是通过某查询平台搜索过A公司的注册信息及业务范围,没想到还是上当了。

  

  

  检察官遂在该平台上搜索宝山区其他养老服务企业信息,发现有些企业简介内容与工商登记信息基本一致,但有些企业简介内容具有明显的广告宣传性质,消费者容易被简介内容所误导。按照相关规定,养老机构应向民政部门办理备案,并提供登记证书等材料。然而,A公司在该平台上简介部分及关联数据中却都看不到相关民政局许可或备案材料。

  

  

  经调查,平台运营方某科技有限公司表示,企业简介内容主要来源有两类:一类是平台自行采集网络信息并发布;一类是企业在该平台注册后自行编辑信息、经网站工作人员审核后发布。A公司简介内容转载自网络信息,未经修改即在平台发布,由于审查力度不够,导致部分应经许可而未经许可、应当备案而未备案的事项,在互联网上传播。

  

  检察官认为该平台在企业信息查询方面具有优势地位,应严格履行平台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为此,该院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企业加强信息审核、强化用户管理,建立健全互联网企业合规经营、合规管理、合规服务体系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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