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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加强医美广告监管 让消费者放心美

发布时间:2023-01-08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年来,医疗美容市场伴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而迅速发展。但一些美容机构受利益驱动,违法发布医疗美容广告、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的现象也日益突出。如何通过公益诉讼检察推动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堵塞医疗美容广告监管漏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成为检察机关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道必答题。

  一、当前医疗美容广告存在的问题

  2021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明确“医疗美容广告是指通过一定媒介或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美容机构或服务的商业广告。”“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广告主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发布或者委托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广告主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依法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严格按核准内容发布。”但是,实践中出现了不少医疗美容广告乱象。

  笔者结合办案发现,目前违法医疗美容广告主要表现为两种:一是程序违法。如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或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变相发布医疗美容广告,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人物专访等形式进行宣传,或以“种草笔记”等形式进行植入推广,对消费者产生诱导。二是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虚假宣传是指对医疗美容商品或疗效作出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虚假介绍,故意使消费者误解,如宣传的诊疗服务根本就不存在,故意提供虚假交易记录等行为。夸大宣传指对医疗美容商品或者疗效进行拔高的宣传,诱骗消费者过高估计商品的质量、功效,如使用“最佳”“最专业”等绝对化用语等。

  因违法医疗美容广告造成的损害不具有直接性,实践中相关案件线索主要来自群众举报或上级网监平台转办。不少违法医疗美容广告都是借助网络第三方平台发布,但相关行政机关对网络第三方平台的监管主要采用约谈等手段,易流于形式,导致第三方平台对于在本平台发布的医疗美容广告把关不严。另外,相关行政机关还存在“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现象,导致信息不对称、监管难度加大。

  二、公益诉讼检察督促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的路径

  一是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调查行政机关履职情况。检察机关可以通过走访相关行政机关,调取辖区美容机构的基本信息及《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摸清底数、掌握现状;查阅、调取行政机关对违法医疗美容广告的监管情况,包括上级平台转办线索及群众举报投诉的处理情况、作出的行政处罚、日常监管和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等,查明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全面履职。

  二是多渠道摸排线索,锁定公益受损事实。检察机关可以采取检索关键词、查阅投诉记录等方式,重点关注经营者自营网络平台或较热门第三方平台。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一些违法医疗美容广告不会出现在平台首页等明显位置,而是隐藏在医疗美容产品介绍或效果展示页面,难以被直接发现。检察人员在收集证据时,要做到全面、细致。

  三是综合施策,推动形成治理合力。在办理医疗美容广告相关公益诉讼案件时,检察机关可以充分运用检察听证和磋商等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消费者代表、行业代表等社会各方参与办案,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在一些案件中,没收广告费、处以罚款等行政手段不足以弥补违法广告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害,检察机关可以在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监管的同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主观过错严重、违法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还可以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于违法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构成犯罪的,检察机关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托“行政执法+公益诉讼+刑事司法”的综合治理模式,全方位保护公共利益。

  四是强化沟通,形成长效合作机制。一些医疗美容广告的违法事实难以界定,加之违法医疗美容广告治理涉及法律法规较多,专业性较强,检察机关可以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讲解相关标准和规范,介绍医疗美容广告监管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难点等。同时,检察机关也可以向行政机关宣讲在医疗美容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相关探索和协作机制等,提高行政机关对医疗美容广告监管的重视程度。

  (作者单位: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301/t20230105_5976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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