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持续深化“办组联动”“组组联动”提升巡察质量
“围绕党组职能职责,在政治上查找偏差还不够,现有材料表述上偏向于业务检查,一些问题还有待深入,支撑不足。”这是黔东南州委巡察办与巡察组讨论巡察报告时的一幕。
“2019年,我们结合巡察工作实践,充分发挥办组专长,凝聚合力,建立了黔东南州巡察机构‘办组联动’‘组组联动’工作制度(试行),经过多轮巡察实践磨合,逐步规范提升,效果更好。”黔东南州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说。
巡前,针对拟巡察对象特点,办组联合组建调研组深入基层、纪检监察组调研,进行“巡前探脉”,共同探讨所巡系统问题清单,工作突破点,做到巡前底数清、方向明。比如,第十二轮、第十三轮共组建9个组深入6个经济开发区和6个州直部门及16个县(市)开展巡前调研。
明确巡察办副主任和分管科室对应联系指导5-6个县(市),每个州委巡察组联系2-3个县(市),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县市指导巡察工作和开展培训。
巡察过程中分系统召开片区座谈会共享信息、探讨方法,每轮每个州委巡察组延伸巡察至少3个县(市),将县(市)巡察成果提级运用于州级巡察,对州委巡察组需要延伸了解但因工作精力无法顾及时,采取“州点题县(市)核实”方式,委托县(市)巡察办、巡察组核实。
同时,黔东南州还建立巡察办领导及分管科室联系州委巡察组制度,每一名巡察办副主任联系2-3个巡察组,从巡前准备、巡察进驻、巡察了解、巡察报告、巡察反馈等环节全流程办组紧密联动,重点协助巡察组把准方向、统筹进度、严格纪律、提升报告质量。仅州委第十二轮巡察,巡察办向7个州委巡察组提出修改意见100余条。正在进行的州委第十三轮,巡察办派出2名同志全程参与巡察,配合省委第一巡察指导督导组参与巡察组讨论报告6场次。
“这种办组联动、组组联动方式,不仅凝聚了合力,而且倒逼办组时刻注意提升能力,对提高巡察质量帮助很大。下步,将在具体操作流程、工作标准、关注重点、方式方法上进一步探索,使之更规范、更有效。”黔东南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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