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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司法为民 维护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23-01-01 来源: 陕西党建网 作者:佚名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战略部署,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中国特色司法为民之路越走越宽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

  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司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必须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人民至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正是因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司法工作中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努力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得以持续提升。新时代新征程,要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司法需求,以司法之力切实保障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践行为民宗旨,保障人民权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新时代新征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更加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实践中保障人民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自觉站在人民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干事业,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强化司法服务供给,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医疗、婚姻家庭等涉民生案件,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法保障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发扬司法民主,接受人民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我们要始终与人民风雨同舟、与人民心心相印,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就必须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把接受人民监督作为坚持司法为民的题中应有之义。要在依法履职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保障人民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权利,依靠人民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畅通人民参与司法决策的渠道,努力让司法解释、司法政策都充分体现民意。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参与司法的最直接形式。要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扩大参审范围,落实随机抽取。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深化司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把接受人民监督作为了解群众诉求、发现工作短板的重要途径,认真倾听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推动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有了更高要求更高期待。我们要坚持与时俱进,在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应对新挑战中全面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性教育,引导法官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加强法官教育培训,更好发挥法官学院作用,服务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面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确保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益。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作者为国家法官学院院长)

  

  责任编辑:李晓恒


原文链接:http://www.sx-dj.gov.cn/a/dcyj/20221230/815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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