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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抓考核落实落靠 促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2-12-27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2年绥滨县人民检察院确定了“质量提升年”为统领,以提升检察监督质效为目标,按照“全员、全面、全时”的要求,以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每名检察人员工作绩效为抓手,扎实推进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持续激发干警在工作中求极致的源动力。
部门联动 考核指标合理设置。把考核的担子实时压到各内设机构,部门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按照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考核办法,将个人履职尽责、业绩完成情况与本部室工作完成情况捆绑一体考核。增强集体荣誉感,提升部门管理质效,在推进个人业绩考核的同时,同步推进部门、条线和全院考核,实现个人、部门和全院工作目标有机统一、工作力量有序联动、整体工作有效开展。
全员参与 考核内容全面覆盖。考核工作做到检察人员全纳入、检察工作全覆盖,同步研究、同步推进。实现每月个人自评、部门评议;每季度党组(扩大)会议会商;每半年汇报评估;年终汇总的考核方式。每月各部门按照简便易行原则和部门和业务条线的实际,设置以基础得分、民主评价、进位得分、表彰奖励、典型案例、调研成果、通报批评、诉讼文书归档等为主要内容的共性指标、个性指标、激励措施及加减分考核标准。每季度在党组会议上通报全体检察人员的工作质效,展示个人核心数据、贡献度得分及部门任务完成情况,查摆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检察人民考核按时推进。
强化导向 考核结果充分运用。检察人员考核使所有检察人员都进入竞赛场,谁先谁后一目了然,为评优评奖、干部选拔任用、选树先进提供了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依据。在考核机制的鞭策下,不少干警有了本领恐慌感,提升素质能力的紧迫感、自觉性明显增强,激发了检察干警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争先恐后、你追我赶的氛围基本形成。

  


原文链接:http://www.hl.jcy.gov.cn/html/13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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