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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检行·我来说①】陈聆艳:37度司法

发布时间:2022-12-27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新时代,检察机关肩负着更重责任。

  12月9日,安徽省黄山市检察院举行“‘亮检行·我来说’检察故事汇(第一季)”,来自该市两级检察机关的13名检察干警结合各自工作,倾情讲述了10组精彩的检察故事。

  门户网站特开设“亮检行·我来说”专栏,对上述故事予以刊发。敬请关注!

  故事《37度司法》

  讲述人:黄山市休宁县检察院陈聆艳

  究竟发生了什么?

  让一名丈夫如此对待他的结发妻子?

  由于案件的恶劣影响,检察机关迅速指派办案骨干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很快,案件就被查证清楚。

  多年前,患有精神疾病的柯某和吴某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在2000年结婚并生了一个女儿。

  2018年以来柯某的精神疾病日益严重,各种身体疾病也接踵而来,生活逐渐不能自理。家里上有九十高龄的老母亲,下有未成年的女儿。在生活的重负下,吴某脾气日益暴躁,常常借酒消愁。

  2019年5月26日,吴某又多喝了几杯,看到行动不便的柯某将棉袄错穿在腿上脱不下来,一时心生恼火,就把柯某拖到附近的桥上推进河里。柯某被村民救起后,全身15处外伤,肋骨骨折,胸部、体表损伤程度都构成轻伤二级,并彻底失去说话和行走的能力,需要长期住院治疗。

  案件已经清晰,然而,检察官们却犯起了难……

  第一难——犯罪嫌疑人如何罚?

  “不将吴某绳之以法不足以体现司法的力度,而对吴某量以重刑的话,失去了支柱的家庭该怎么办?”面对这个难题,我们没有选择一诉了之,而是开启了全面的社会调查。

  我们走访了吴某的街坊邻居,听取当地乡镇和村委会的意见,走近吴某和柯某的生活圈子。在全面的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吴某平时对家庭负责,大家对他的评价较好,而且之前也没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主观恶性较小。

  很快,这第一难就有了答案。

  检察院机关依法对吴某提出有期徒刑四年的从宽量刑建议,并被法院采纳。

  按照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可以就此结案了,但检察官却又犯难了……

  第二难——失去了经济支柱的被害人,以及家中的老人和孩子生活怎么办?

  施害者也是被害人家庭唯一的劳动力,人身损害无法索赔,失去了经济支柱的被害人该怎样救?在对吴某的调查过程中,我们更加深入地解了这个家庭经济上的困窘。

  我们立即启动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程序,并由市、县两级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五万多元。我们走访了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帮扶资金。我们还联系村委会,广泛发动社会慈善捐助。对柯某及其家庭进行立体化救助。

  救助资金到位了,而检察官又开始犯难了……

  第三难——这些钱谁来保管,谁来监管,如何发挥最大化的效用……

  案件受害人柯某的法定监护人锒铛入狱,女儿尚未成年,婆婆已经九十高龄。如何让救助金更便捷地用于柯某的治疗和整个家庭的生活?

  我们在与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协商下,与柯某所在地村委会签订了资金代管协议。建立了“一周一电话,一月一走访”制度,跟踪了解柯某及其家庭生活现状,做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

  至此,我们总算可以踏踏实实案结事了了。

  司法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37℃是一种理性的温度,高1℃会发烧让人失去理智;低1℃则太冷漠,缺乏亲和力。虽然法律是冰冷的,但司法可以有温情。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jcwh/202212/t20221216_39229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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