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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房县:运用检察技术对一起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案深挖细查

发布时间:2022-12-27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余国金 周青青)为逃避刑罚,服刑人员贾某与其丈夫任某伪造婴儿医学出生证明、亲子关系公证书、住院分娩病历等资料,企图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日前,在湖北省房县检察院的精准监督下,二人的骗局被揭穿,最终双双获刑。

  2018年贾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法院适用缓刑,2021年贾某再次因犯开设赌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贾某随即以处于哺乳期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向法院提交了婴儿医学出生证明等证明材料。法院依法书面向房县检察院征求意见。受理该案后,该院承办检察官委托该院检察技术部门从专业角度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把关。

  “证明材料中的住院分娩病历多达30多页,亲子关系公证书后附有公证处开具的发票,并加盖了医院与公证处的公章,极具迷惑性。”经过细致审查,检察技术人员发现印章外框没有通常盖印时因用力不均造成的颜色不均匀情况;印章中部文字边缘均呈锯齿状,存在不规则缺点现象,符合修图软件抠取文字特征。据此,检察技术人员初步认为该印章存在造假嫌疑。

  在此基础上,检察技术人员继续深挖细查,发现了证明材料中的第二个破绽——住院资料中的一份检验报告显示,病理检验时间为2021年,但报告出具时间却是2018年。检察技术人员认为,检验报告是通过医院信息系统打印,时间应当由系统自动生成,报告检验时间与出具时间相差3年,明显不符合常理。

  为使审查结果更加严谨周密,在检察技术人员的建议下,承办检察官通过异地协作,收集到了该公证处和医院的印章样本,又通过提请十堰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印章印文鉴定,进一步科学分析论证了贾某提供材料上的印章与实际印章之间存在的差异。

  据此,承办检察官认为贾某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该院遂将贾某的犯罪线索移交房县公安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贾某及丈夫任某交代了通过网络联系制售假证者,伪造证明资料的犯罪事实。

  随后,经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被告人贾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与前述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4万元;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被告人任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原标题:伪造生育证明材料逃避刑罚,“技术流”识破骗局 湖北房县:运用检察技术对一起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案深挖细查)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12/t20221214_5955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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