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有些东西可以玩,有些东西不能玩
发布时间:2022-12-26
来源: 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小识】
白谦慎教授写过一本关于书法的书《与古为徒与娟娟发屋》。书名中的“与古为徒”是1912年吴昌硕先生为波士顿艺术博物馆题写的一块匾额,“娟娟发屋”则是作者2001年在重庆旅游时看到的一个理发店的招牌。
“娟娟发屋”四个字,写的人可能没有意识到它是书法,但正如白谦慎教授所说,它却是“当代普通人的有意趣书写”,如果它是北魏时期的遗存,很可能会成为某种经典。
“有意思、有趣味”算不算书法的一个评判标准呢?写得好是一种意思,写得有意思可能是另外一种意思;写得漂亮是一种趣味,写得有趣味可能是另一种趣味。
很多人写字,尽管很用心、很用功,但本质上仍属于“玩”:太累了,写几个字算是伸懒腰;太闲了,写几个字算是望星空;压力山大的时候,写几个字算是放松;无聊透顶的时候,写几个字算是解闷。这和玩扑克、玩游戏有什么不同啊?
《说文解字》:“玩,弄也。从玉元声。”“玩”字的本义,或许就是现在所说的盘玉。俗话说:“玉不琢不成器,玉不盘不成活。”可见,玩之于玉,是在更高层次上的一种成全,虽然这个过程是漫不经心的。
书法也一样。书法家到了一定层次,往往会进入一种“玩”的状态;一般人之于书法,从一开始或许就抱着一种“玩”的态度。
所谓“玩”,就是不求别人点赞、不求市场热捧,就是不迎合任何人、不向任何人邀宠,就是自弹自唱、自娱自乐。说白了,就是什么也不图,图的就是“我高兴”。这或许就是艺术的娱乐功能吧。
但一定要知道,有些东西可以玩,有些东西不能玩;有些东西不玩也行,有些东西玩玩就行了。不是吗?有些人游山玩水成了旅行家,有些人游山玩水却成了流浪汉。(尚之)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161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拼:不拼一拼,怎么知道不行
下一篇:山乡里的夫妻教师
热门资讯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最新加入
- 悟延安精神 为人民服务24-11-28
- 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24-11-28
- 联动履职 共同守护河畅民...24-11-28
- 利剑护蕾|检察官“跨界”...24-11-28
- 检察日报:守好“钱袋子”...24-11-28
- 检察日报:以立案监督为抓...24-11-28
- 四川省检察院成功举办第二...24-11-28
- 昌都市人民检察院、昌都市...24-11-28
- 天水:召开“检护民生”专...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