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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有些东西可以玩,有些东西不能玩

发布时间:2022-12-26 来源: 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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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识】

  白谦慎教授写过一本关于书法的书《与古为徒与娟娟发屋》。书名中的“与古为徒”是1912年吴昌硕先生为波士顿艺术博物馆题写的一块匾额,“娟娟发屋”则是作者2001年在重庆旅游时看到的一个理发店的招牌。

  “娟娟发屋”四个字,写的人可能没有意识到它是书法,但正如白谦慎教授所说,它却是“当代普通人的有意趣书写”,如果它是北魏时期的遗存,很可能会成为某种经典。

  “有意思、有趣味”算不算书法的一个评判标准呢?写得好是一种意思,写得有意思可能是另外一种意思;写得漂亮是一种趣味,写得有趣味可能是另一种趣味。

  很多人写字,尽管很用心、很用功,但本质上仍属于“玩”:太累了,写几个字算是伸懒腰;太闲了,写几个字算是望星空;压力山大的时候,写几个字算是放松;无聊透顶的时候,写几个字算是解闷。这和玩扑克、玩游戏有什么不同啊?

  《说文解字》:“玩,弄也。从玉元声。”“玩”字的本义,或许就是现在所说的盘玉。俗话说:“玉不琢不成器,玉不盘不成活。”可见,玩之于玉,是在更高层次上的一种成全,虽然这个过程是漫不经心的。

  书法也一样。书法家到了一定层次,往往会进入一种“玩”的状态;一般人之于书法,从一开始或许就抱着一种“玩”的态度。

  所谓“玩”,就是不求别人点赞、不求市场热捧,就是不迎合任何人、不向任何人邀宠,就是自弹自唱、自娱自乐。说白了,就是什么也不图,图的就是“我高兴”。这或许就是艺术的娱乐功能吧。

  但一定要知道,有些东西可以玩,有些东西不能玩;有些东西不玩也行,有些东西玩玩就行了。不是吗?有些人游山玩水成了旅行家,有些人游山玩水却成了流浪汉。(尚之)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16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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