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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精准开“药方” 让纪检监察建议书发挥“药力”

发布时间:2022-12-26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村、组两级要主动担责,进一步核实承包户明细表,尽快完成征地款兑付工作……”

  日前,大理市海东镇纪委针对海东镇向阳村农用地征地款未兑付到位的信访问题对向阳村党总支、村委会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

  纪检监察建议书既是问题的“警示牌”,也是工作的“督办单”。“我们将克服困难、深入核实,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尽快完成征地款兑付工作。”向阳村相关负责人表示,村、组两级严格按照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实整改,目前除产权边界还需进一步明晰的十余亩土地未完成兑付,其余土地已经全部完成兑付工作。

  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是大理市纪委监委压实主体责任,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工作缩影。该市纪委监委针对日常监督检查、案件审查调查、专项督查、信访举报、巡察反馈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精准“把脉”、找准“病根”、开好“药方”,对相关单位量身定制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被建议单位由点及面、深入整改、建章立制,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以建议促责任落实,以建议促问题整改,以建议促制度完善。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9份,提出意见建议58个,督促整改问题45个。

  为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书“石沉大海”和整改“浅尝辄止”,该市纪委监委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机制,采取“提出建议——限期整改——常态监督——跟踪回访”的工作闭环。在下发建议书时,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督促相关单位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下发建议书后,通过建立台账、专项检查、跟踪回访等方式,紧盯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依照规定进行严肃问责,真正让纪检监察建议书直达病灶、发挥“药效”,既“医其受病之处”又“塞其起弊之原”。

  “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是第一步,关键是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全面落实纪检监察建议,推进建议落地落实,突出纪检监察建议的刚性效力,要坚决防止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等行为发生。”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杨文媛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tiewanfanfu_1215/116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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