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 | 雁过拔毛终自毁
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纪委监委干部,该区马龙坝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陈某胜忏悔道:“如今走上这条错误道路,实在是愧对群众对我的信任……”
此前,赫山区委第九轮巡察马龙坝社区时,巡察组接到群众举报,陈某胜伙同他人套取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线索随后移交到区纪委监委。
经查,2019年9月,马龙坝社区居委会将太平桥组泉水坝修复改造工程承包给村民陈某良。陈某胜提出社区有些费用要在该项目中虚列支出套取资金,随后陈某良配合时任村委委员李某从项目中虚列支出套取1.6万元。同年12月,马龙坝社区居委会将殷家冲八丘田大塘修复改造工程承包给村民陈某生。陈某胜和李某故伎重施,与陈某生商量从此项目中套取资金,陈某生配合李某从项目中虚列支出套取2万元。套取的3.6万元大部分用于陈某胜个人开支,部分用于社区费用。
随着调查的深入,陈某胜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也暴露了出来。2016年,衡龙新区将开发区厂房配套用房的60万立方土方工程交给项目所在地的3个村。这些村的党支部书记商定由陈某胜(时任马龙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负责寻找施工队伍,并以村集体名义收取1元/立方的所谓“管理费”,但陈某胜却要求施工方交纳了2元/立方“管理费”。这笔120万元的“管理费”到手后,陈某胜先将其中的60万元据为己有,另60万元由三个村按工程比例进行分配,其中马龙坝村分得30.4万元,这笔钱被该村原村委委员李某、孟某、王某琴等4人私分。
随后陈某胜等人又如法炮制,陆续收取了万洋众创展示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3个工程项目“管理费”,总额达172万元,陈某胜个人实得113.4万元。
最终,陈某胜、李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陈某胜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
赫山区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随后围绕该案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推动职能部门完善相关制度,有的放矢强化财务管理,持续织密小微权力监督网。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865/2010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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