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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养老诈骗,“检察蓝”硬核上线

发布时间:2022-12-13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刚认的“干儿子”找你借钱怎么办?突然接到“警察”的电话说你涉嫌“洗钱”怎么办?遇到“稳赚不赔”的“大项目”怎么办?……这是今年以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接续推出的“防范养老诈骗”栏目中的内容。

  今年以来,云南省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几乎每周都会将防骗“锦囊”送到读者手上。这些防范养老诈骗“锦囊”源于全省检察机关,每件作品都一改深奥难懂的释法说理,通过传播形式上求新求变,用幽默、接地气的语言,图文并茂、抽丝剥茧“揭秘”骗子惯用套路,为群众打下防骗“预防针”,让群众在一看一读间就能了解防范养老诈骗的相关知识。

  集中宣传

  唤醒群众反诈意识

  “这是诈骗电话,我在检察院的微信公众号中看到过类似案例,直接删除,千万别理它。”张大爷的老伴曾收到过一个自称“警察”的电话,电话那边告诉张大爷的老伴,她涉嫌“洗钱”。张大爷得知后,这样告诫老伴。张大爷口中看过的“类似案例”,就是日前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推出的“防范养老诈骗小剧场”。小剧场里的“郝大爹”刚退休,还没开始好好享受退休生活,却屡次遭受各种“骗局”。张大爷说:“‘郝大爹’被骗的故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看了之后深受启发。”

  如何提高反养老诈骗宣传的“走心率”,让宣传工作真正入脑入心?今年以来,云南省各级检察机关针对养老诈骗特点,先后推出了“我是一个骗子,我要掏空老人的钱包”“郝大爹”防范养老诈骗系列宣传短剧等作品,通过漫画、视频、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揭秘骗子惯用套路,提醒广大老年朋友捂紧袋中养老钱、快乐享晚年。

  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云南省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专项行动的始终,持续开展反诈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截至今年9月8日,共组织宣传活动547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6万余份、制作反诈微视频109部,地方媒体等报道或转载127次,编发网络宣传作品2030条,点击量、阅读量、转发量达928万余次。在怒江、迪庆等地,检察机关结合“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组织党员走进街道社区开展反诈宣传教育活动;在昆明、曲靖等地,检察机关积极拓展办案效果,结合办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老年人观摩庭审;在楚雄、临沧、保山等地,以检察新媒体矩阵为平台,认真组织制作反诈宣传视频,其中,反诈情景剧、反诈宣传快板取得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庭审普法

  让反诈宣传深入人心

  “现在我知道了,但凡让我交钱的时候都要提高警惕,一定要捂紧自己的钱包!”近日,在检察官庭审释法后,旁听庭审的李大爷说。

  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杨某文通过到村民委员会查看民政公示栏的方式,收集记录公示栏内对外公示的个人信息,在掌握相关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后,以帮助办理高龄补贴、申请补助等为由,骗取六名老年被害人存款33700元。为加大防范养老诈骗的宣传力度,切实保护好群众的财产安全,该案庭审时,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洪世刚出庭支持公诉,同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年群体朋友现场旁听庭审。

  “我们当庭开展法庭教育,向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揭露养老诈骗惯用手法和伎俩的同时,还针对案件中村委会公示部分信息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源头治理。”据洪世刚介绍,为促进基层人民政府依法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检察机关向涉案的两个基层人民政府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通过延伸检察职能,促进社会治理。

  2022年6月15日,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第十督导组对云南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督导。云南检察机关立足办案,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系统梳理涉养老诈骗案件反映的行政管理问题。截至今年9月8日,全省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11份,以建立健全有针对性的长效机制,实现对养老诈骗的预防和长效管控。

  能动履职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谎称可以帮助老人购买养老保险等,焉某某将魔爪伸向老人。今年4月,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焉某某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焉某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焉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云南省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们结合检察办案实际,把锋芒对准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犯罪,迅速形成严厉惩治态势。”云南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介绍说。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云南省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从严总基调,能动履职,综合运用各种刑事政策,不断提升办案质效,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云南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介绍说,今后云南省检察机关将持续做好案件的办理,结合办案力促溯源治理,同时结合办案以案释法,不断强化防范养老诈骗宣传,以更大的力度、更高的标准、更有效的措施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取得实效。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sy/202211/t20221121_38849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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