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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怀安: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2-09-23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人民检察院聚焦“解决水问题、改善水生态、保障水安全、维护水健康”目标,积极履行检察职能,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助力保护河流生态环境。

  该院与县河长制办公室会签《关于协同推进怀安县“河长+检察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于今年年初在县河长办挂牌设立检察联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线索互查和资源共享。

  针对县域内河道垃圾堆积、违规搭建牛棚等阻碍行洪、污染水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该院积极联合水务部门开展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进行深入调查、依法取证、协力整治。同时,召开河道治理公益诉讼听证会,探讨河道污染防治解决方案,现场宣告并送达检察建议,督促有关执法机关及时整改。目前,整改后的河道已恢复原有的生态面貌。此外,该院积极推动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聘用多名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等领域的业务专家,为线索研判分析和制定检察建议督促事项提供专业意见。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9/t20220920_5781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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