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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姜堰区:接受社区矫正与跨市跑船可以“兼容”

发布时间:2022-09-23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的小冯家门口就是河,他一直靠船运谋生。但最近,他又急又愁:因自己在接受社区矫正,不能跨市运输。近日,姜堰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建议相关职能部门批准他跨市从事船运后,他的申请获得批准,他紧皱的眉头也终于舒展了。

  “我没别的手艺,一家老小全靠这条船。现在不能跨市运输,眼瞅着老人要看病,孩子要上学,我是又急又愁啊!”8月25日,姜堰区检察院接到小冯的求助。原来,2021年6月,他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社区矫正期间,他一直从事船运工作,因装卸货物需要到市外,他于今年6月申请经常性跨地级市从事船运,未获批准。

  得知该情况后,检察官开展走访核查。经调查了解到,小冯今年32岁,两年前离异,自己带着儿子与老人生活,船运是全家唯一的经济来源。社区矫正期间,小冯遵规守纪,表现良好。

  随后,检察官与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沟通,了解到小冯申请未获批准的原因在于,基层社区矫正管理部门对社矫人员能否跨地级市活动意见不一。

  9月7日,姜堰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该区人大代表、小冯所在街道管理人员作为听证员参加,小冯所在村委会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小组相关人员列席。

  “船运一趟货,来回需要多久?”听证会现场,区人大代表杨月兰发问。

  “顺利的话不超过一天,最长三天。”小冯回答。

  “会脱管吗?”一名听证员问。

  “他平时表现不错,没出现过脱管问题,我们日常也会运用信息化方式加强监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

  “我的跨市运输路线固定,中途不会停靠别的码头,有什么事我都会及时报告,绝对不会再违法!”小冯作出保证。

  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小冯确属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社会危险性较小,批准申请有利于解决他的家庭实际困难,帮助他更好地回归社会。

  听证会后,相关职能部门当天就批准了小冯经常性跨市活动的申请,并制定专项监管方案:借助电子腕表、“智慧矫正”平台等技术手段对其实时监管,通过每月两次的固定学习、日常汇报了解其思想动态,确保小冯“出得去”“管得住”。

  (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葛东升 包婧)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9/t20220919_5780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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