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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检察:“检察蓝”守护老区“红”与“绿”

发布时间:2022-09-18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巍巍大别山,红色精神代代相传;滔滔淠河水,绿色发展生生不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先后两次来安徽考察。2016年4月,他在金寨县深情地说,“我们要沿着革命前辈的足迹继续前行,把红色江山世世代代传下去。”2020年8月,他在阜南县强调,人与自然要更加和谐,要顺随自然规律。

  从大别山革命老区到淮河岸行蓄洪区,千里江淮大地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言犹在耳、催人奋进。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守护好老区红色资源、生态资源和营商环境,在六安绿色振兴赶超发展中彰显检察机关的责任与担当。

  检察建议,保护老区“英烈红”

  一寸山河一寸血,一抔热土一抔魂。

  六安是一方革命英雄辈出、浸染烈士鲜血的红色热土,有着光荣的革命历史和丰富的红色资源。据统计,全市现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440个(含493个点),其中,国保单位3个(含17个点),省保单位19个(含46个点)。类型包括革命旧址、名人故居、烈士陵园(烈士墓)、战役遗址遗迹以及其他革命纪念设施。

  “作为红色教育的生动教材、红色文化的鲜活载体,这些红色资源的保护利用至关重要。”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张书德介绍说,由于我市红色资源数量大、类别多、分布广、时间跨度长,进一步提升红色资源保护效果迫在眉睫。

  为此,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以及全省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两个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针对革命文物、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4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份,完成整修烈士墓18座、烈士纪念设施9个、革命文物3个,推动落实保护军人烈士名誉荣誉资金49.5万元。

  两个专项行动启动后,裕安区检察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摸排全区烈士纪念设施,发现六霍起义纪念塔、毛正初烈士墓、郭家店战役纪念碑等红色纪念设施出现不同情形破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相关规定。确认违法事实后,该院针对该区文旅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等职责不清等情形,厘清各行政机关监管责任、明确履职依据,2021年8月,向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正式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截至目前,裕安区的郭家店战役纪念碑、周叔平、周狷烈士墓、西河口乡烈士纪念亭、六霍起义纪念塔、毛正初墓等红色纪念设施全部整修完毕。该院根据该案具体实践整理的《督促保护红色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案例,7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为全国各地加强红色资源保护提供了很好的示范借鉴。

  检察协作,守护大别山“绿丝带”

  3月1日,霍邱县、河南省固始县两地检察院、河长办联合对史灌(泉)河段进行实地巡查时发现,霍邱县临水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的固始县河段有网箱养鱼,明显违反了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网箱养殖等污染水源行为的规定。

  在实地调查取证,查明违法事实后,根据双方之前建立的史灌(泉)河(固始-霍邱段)生态保护协作配合工作机制,3月9日,霍邱县检察院将案件线索移交固始县检察院。3月16日,固始县检察院分别向该县环境保护局、农业农村局和三河尖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很快,该河段的网箱全部得以拆除。

  “从3月1日发现违法行为,到4月6日网箱全部拆除,仅用了37天。这是我们与河南省固始县检察院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后,合力办理的第一个保护水生态公益诉讼案件。”霍邱县检察院检察长卢文峰说。

  六安地跨淮河、长江两大流域,水系发达,水资源丰富,是国家重要的调蓄洪生态功能保护区,“长江—巢湖”流域水系的重要源头之一,安徽合肥、淮南及河南信阳等地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

  守护六安良好的水生态,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公益保护领域的监督职能,为助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跨区域协同治理,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2019年11月,市检察院会同市河长制办公室制定《关于建立河湖长制生态检察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紧接着,全市两级检察院在属地河长办完成生态检察官工作室设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和联合督办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一批涉河湖案件线索得到有效办理。仅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就发出涉河湖检察建议书23件,侦办涉河湖犯罪案件27起。

  与此同时,为解决跨省、跨市交界水生态保护“两难管”的盲区和难点,2019年5月,市检察院与安庆市检察院就保护大别山区珍贵的水资源、森林资源等签署司法协作机制意见;2020年12月,与合肥市检察院签署《六安·合肥水源地生态保护检察协作机制框架协议》,推动形成保护大别山水生态的检察合力。

  检察访企,当好民企“老娘舅”

  “我们将在坚守法治底线的同时,为民营企业发展留足空间,依法严惩破坏营商环境各类犯罪,加大科技创新保护力度,完善司法办案中保护创新创业容错纠错机制。”5月19日,市检察院联合市工商联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市检察院检察长唐保银现场对企业家作出了郑重承诺,并与市工商联会签了《关于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沟通协作机制的意见》。

  为切实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今年初,省委“一改两为”大会召开后,市检察院检察长唐保银便携带起草的服务民营经济新举措到市工商联调研问计。上半年,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分别赴安徽应流集团、安徽迎驾集团、兰迪节能玻璃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走访问需,近距离了解发展需求,并通过建立涉民企案件逐案走访机制、送法进企业等措施,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加优质的法治环境。

  据了解,上半年,市检察院共对11起涉民企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其中3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保障涉民企案件矫正对象请假外出依法行使经营权9次。同时,开通了涉民企法治诉求直通车,建立了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共计接访民营企业家30次35人。通过种种有力举措,让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家有了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市检察院积极主动作为,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版,用心用情用力当好民企“老娘舅”。过去四年,市检察院依法批捕涉嫌妨害民企发展犯罪67人,起诉61人;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依法对民企涉罪人员不捕54人、不诉60人;服务科技创新,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批捕68人、起诉107人;梳理并办结涉经济犯罪领域“挂案”案件24件。此外,出台了《六安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对标破解企业关心的涉法难点热点问题。

  履行好民营企业“老娘舅”严管厚爱的责任,全市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企业合规工作。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企业合规经营”成功入选我市2022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舒城县检察院在全市率先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牵头起草《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经“府检联动”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目前,该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正有序推进中。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gyssjc/202209/t20220914_38292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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