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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建立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2-09-18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赵志锋)近日,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检察院、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西藏自治区那曲市人民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阿尔金山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共筑阿尔金山及周边区域生态安全司法保护屏障。

  意见明确,要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严惩破坏阿尔金山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集中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犯罪性质恶劣的案件。要建立多层级联络机制,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检察长联席会议,协调和研究解决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相邻市县级检察院可以通过检察长协调座谈会等形式协商解决具体问题。要建立案件办理及生态修复协作机制,探索建立案件鉴定专家联合共享机制,强化调查取证协作,加强对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热点难点问题的研判分析,形成生态修复齐抓共管、同防同治新模式。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9/t20220914_5772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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