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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澄迈:河道原貌再现

发布时间:2022-09-18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谭伟斌)近日,海南省澄迈县检察院收到县老城镇政府、县水务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书面回复:经过一年的排查整治,侵占老城镇老城河河道的7栋建筑物已清理完毕,河道原貌再现。

  老城河是一条全长近百公里的省级骨干河道。2021年6月初,澄迈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巡查中发现,老城河沿岸存在建筑物侵占河道的行为,给河道行洪、水生态保护及沿岸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安全隐患。进一步调查后得知,老城河沿岸涉嫌侵占河道的建筑物建设时间在1989年至2015年之间,有的建筑物整体在河道范围内,有的建筑物部分侵占河道。7栋建筑物虽然连接了排污管道,但由于离河面较近,许多生活垃圾和污水直接倾倒或排入河中,影响了河流水质并破坏了河流生态,有的建筑物的框架柱甚至直接立在河中间,给老城河的泄洪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澄迈县检察院于2021年6月15日立案调查。办案检察官多次到现场走访调查,使用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进行取证,并联系县水务部门对侵占河道的建筑物进行套图确认。鉴于涉案建筑物建设时间跨度长,属历史遗留问题,该院没有急于发诉前检察建议,而是多次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系沟通,提醒对方若不积极促进问题的实际解决可能涉嫌渎职,不利于对老城河河道的保护。

  在此基础上,该院于2021年8月6日向老城镇政府、县水务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切实履行各自监管职责,对侵占老城河河道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和依法查处,恢复老城河河道原状,确保河道规范管理、行洪安全及沿岸居民的生命财产不受侵害。

  “检察建议发出后,我们多次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系,了解建议落实情况,先后3次到违法建筑现场对行政机关是否履职进行动态跟踪监督和判定。”办案检察官介绍。

  针对行政机关履职中存在的困难,该院协调多部门联动,强化与地方派出所、社区的联系,详细了解涉案建筑实际所有人、产权证明等情况。同时,检察官强化与澄迈县水务局和河湖长办公室的联系,加强信息资源共享,较为系统地了解了河道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海南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的法律依据、时间及标准,最终确定了涉案建筑数及每栋建筑侵占河道的部位。

  截至今年8月26日,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检察建议依法查处了违法侵占河道、妨害行洪安全的7栋建筑物,拆除和整改违法侵占河道建筑面积320.53平方米,恢复了河道原貌,确保了行洪顺畅和沿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原标题:河道违建)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9/t20220915_5773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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