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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县检察院:司法救助解民忧 检察为民再强化

发布时间:2022-09-09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年来,互助县检察院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始终坚持站在群众立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把群众利益放在首要位置,畅通群众利益诉求的渠道,通过召开听证会、民意恳谈会等方式开门征求意见,确保各项检察工作顺应民心、符合民意。结合司法办案把群众的“小事”当做“大事”来办,创新为民服务工作方法,提高群众工作本领,多做知民情、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工作,着力解决老百姓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幸福感安全感。

  立足检察职能 提高为民服务质效

  

  互助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公平公正、多元高效的原则,抓住关键环节,机动灵活地调整应对措施,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将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起来,不断加大救助力度、拓宽救助渠道、完善救助机制、增强救助成效,及时把司法温情带到群众身边,解决了群众困难,化解了社会矛盾,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司法公正和人文关怀。近两年共向19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60余万元。

  主动摸排线索 拓宽案件渠道

  

  强化内外联动、沟通协作,不断拓宽司法救助线索来源渠道。对外加强与法院、公安局、信访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妇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与信息对接,及时摸排案件线索。对内始终树牢“全院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刑事、民事等办案部门之间的加强协调联系与线索互通,对办案过程中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及时审查处理。定期对本院近年来办理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益等相关案件进行排查梳理,主动告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变“被动申请”为“主动排查”,变依申请救助模式为依职权救助模式。2021年3月,王某某被其父亲精神病复发后致伤,致使右眼失明、肌腱断裂,全身其它伤势特别严重,互助县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并核实基本情况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积极协调争取,及时将8万元救助金转入王某某治病专用账户,使其得到及时治疗。此案为全省检察机关第一起在提前介入阶段提起的司法救助案件。

  

  

  

  延伸救助范围 实现应救尽救

  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的工作机制,扩大救助范围。以刑事案件为基础,逐一筛查所办理的刑事案件,帮助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及时申请司法救助,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都能得到及时救助。以重点救助对象为突破,重点关注因案致贫返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给予适当政策倾斜,保证特困群众能够最大程度上得到帮扶。

  与社会救助深度融合,实现多元化救助模式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主动与残联、妇联、民政局、乡村振兴局、乡镇政府等部门协作配合,开展多元化社会救助,防止被救助对象再次返贫;完善救助措施,拓展救助点,根据不同单位的职能实行多元化救助模式,丰富救助措施,确保在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全面落实司法救助责任,为重点救助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实施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发放。确保对急需救助的刑事被害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解决群众的燃眉之急。联合民政部门慈善救助4人,发放救助金6万余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突出跟踪回访 巩固救助成效

  坚持将司法救助金的使用监管作为司法救助工作重点,监督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救助“实”效。重点关注和监督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的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确保司法救助金用到实处,用在正处,见到实效。建立后期跟踪评估机制,促进救助“长”效。建立完善救助效果评估反馈机制,定期对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跟踪评估,从被救助者身心恢复情况、生活居住情况等方面进行阶段性评估,形成动态跟踪回访台账,促进司法救助工作纵深发展。完善后续对接服务,实现救助“深”效。建立重点救助对象持续对接服务,重点关注已享受司法救助政策但生活仍然贫困的救助对象,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落实社会救助措施,深化救助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dfdt/4973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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