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繁昌:检察建议终解18年虚假婚姻困局
近日,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制发一份撤销婚姻登记检察建议,区民政局采纳并书面回复:“经繁昌区民政局研究,决定撤销孙某与李某的皖芜字xx号结婚证。”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困扰当事人18年的虚假婚姻困局得到破解。
一份行政裁定书引出一桩“离不了”的婚
2022年7月,繁昌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网络数据平台发现了一份“可疑”的行政裁定书。裁定书显示,女子李某起诉繁昌民政局,要求撤销其与孙某的婚姻登记,但由于结婚证上的登记人信息与李某身份信息不符,李某的诉讼请求最终被法院裁定驳回。办案人员敏锐意识到这其中可能藏有虚假婚姻登记的猫腻,遂向检察长申请介入调查。
在无法联系到李某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几经辗转,最终与另一当事人孙某取得了联系。经调查核实,孙某与贵州籍女子李某于2004年相识,因时年16岁的李某未达到法定婚龄,两人遂通过编造虚假身份证件号码,隐瞒实际年龄的方式办理了结婚登记。几年后李某离家,此后再未归家,杳无音信。因李某身份信息系伪造,无论经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都没能解决该虚假婚姻登记问题,孙某也一直被这桩“婚姻”所束缚,无法开始新的生活。
一份检察建议架起一座破题解题的桥
承办检察官立即对该案展开全面审查,通过走访当事人、调取婚姻登记信息、户籍证明等证据材料,确认该案为一起伪造身份信息进行虚假婚姻登记的案件,遂向婚姻登记机关繁昌区民政局发出撤销婚姻登记的检察建议。繁昌区民政局经过研究,决定撤销孙某与李某的结婚登记。
以此案为契机,为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引发的各类纠纷,繁昌区检察院和区民政局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印发《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协作意见》,以切实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节约行政成本和司法资源。目前,繁昌区民政局已启动对辖区内8万余份历史婚姻登记档案进行全面排查。
【普法小课堂】
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下发后,繁昌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撤销虚假婚姻登记行政检察案件。此类案件多由于当事人身份系虚假信息,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且不具备无效或可撤销情形,法院无法以民事诉讼案件进行受理;若已过诉讼时效,当事人的权益也无法通过行政诉讼得到有效保护,故难以通过诉讼程序有效解决。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的出台,从制度上打通了司法与行政的堵点,为检察机关建议、监督婚姻登记机关撤销虚假婚姻登记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推动多部门共同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规范性指引。
(文中均为化名)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msxzjc/202208/t20220823_38059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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