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红孩儿为何抓唐僧?原来是家庭教育缺了位...

发布时间:2022-08-24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宝山检察

  “大师兄,师父被妖怪抓走啦!”

  “呔!”

  谁抓走了师父?

  又是为了唐僧肉吗?

  悟空这次请到哪位神仙帮忙?

  …

  快救救师父吧!

  

  点击观看

  动画短片

  

  - 家庭教育指导 -

  检察官说法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且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父母不仅是孩子的监护人,更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只有用正确的理念和方法陪伴孩子、教育孩子,才能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促使孩子健康茁壮成长。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tBpH1x0skSYBA9x6WXEAOQ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