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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娄星区:公益诉讼促成涉案土地复耕复垦和综合整治

发布时间:2022-08-24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被破坏的基本农田全部种上了水稻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水洞底镇羊角村孙水河北岸,如今是平整的一片青绿,田里的水稻迎风拂动。若非亲眼所见,你很难相信这一大片耕地,今年年初还是一个水塘。

  2022年3月,娄星区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称羊角村孙水河北岸一大片基本农田被人私自改造成了鱼塘。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发现早在2021年3月,村民邓某从其他村民手中流转来基本农田80余亩,想将其中30余亩用于发展稻田鱼养殖。后因水浅养殖失败,邓某决定将30余亩农田挖成水塘,再尝试养鱼。至案发时,邓某已雇人使用挖掘机将3亩左右基本农田的耕作层破坏。

  办案检察官实地走访,固定相关证据。除了被破坏的基本农田,检察官还看到水塘周围的石块被一串串、一团团的福寿螺卵块“染”成粉红色,基本农田内有大量成螺。

  农田里怎么会出现福寿螺呢?为查明原因,检察官走访周围群众,并对周围环境进行分析。原来,邓某购入的鱼苗中携带有福寿螺幼卵,而水田营养丰富、食物众多,福寿螺没有天敌,开始快速繁衍蔓延。而邓某还私自使用水泵,从基本农田南侧的孙水河中抽水用于鱼塘蓄水;当水有富余时,就通过临时挖的沟渠,将多余的水直接排放进孙水河。

  孙水河是娄底中心城区重要的饮用水源,邓某的行为不仅破坏了耕地资源,还极有可能造成福寿螺蔓延至河道,破坏生态系统。此外,其私自取水的行为违反国家水资源管理制度,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娄星区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分别向娄星区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水洞底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邓某破坏基本农田、非法取水的行为依法处理,对被破坏的基本农田尽快进行复垦,清除福寿螺,恢复原耕种条件。

  为尽快复垦,不误农时,娄星区检察院多次联合相关行政机关现场办公,共商解决方案,同时邀请区农业农村局专业人员到场对复耕复垦和福寿螺清除进行技术指导。专家从土地粗耕、细耕到盖平,从培育水稻秧苗、施肥种类、施肥标准到秧苗补种,从福寿螺识别到杀螺用药,每一个环节都提出了详细要求。

  同时,相关行政机关对孙水河沿岸非法取水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共排查非法取水点18处,对村民取水灌溉基本农田的行为进行登记备案,对取水用于草莓种植、大棚蔬菜种植的行为进行整改,指导相关人员办理取水许可并依法征缴水资源费,规范了取用水秩序,积极引导群众树立保护和节约水资源意识。

  “今年4月,我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及相关行政机关,对涉案土地复耕复垦情况进行了验收,确认整改达到预期目标。7月,我们又到现场‘回头看’,看到被破坏的基本农田已全部种上水稻,庄稼长势良好,水田内福寿螺基本清除到位。”办案检察官介绍说。

  (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喻振方 肖婷)

  (原标题:基本农田变鱼塘?这波操作可不行! 娄底娄星:公益诉讼促成涉案土地复耕复垦和综合整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8/t20220824_5738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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