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二分院:司法救助为被害人解困
发布时间:2022-08-25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我受了伤,打我的人没赔钱,国家却要给我钱,真有这样的好事儿?!”不久前,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下称二分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子毅和检察官助理王波到被害人曾某家走访时,曾某却对检察人员带来的好消息表示将信将疑。
4年前,曾某与同村村民李某发生争执,拉扯中被李某用镰刀划伤,经鉴定为轻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赔偿曾某医药费等2万余元。由于李某家境困难无力支付赔偿款,而2万元对曾某而言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一家人的生活因此受到影响。得到线索后,二分院着手对曾某进行司法救助。为查实情况,王子毅和王波驱车5个多小时,来到位于大山深处的曾某家。
“刑事案件被害人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得到一定的救助金。”王子毅向曾某详细讲解司法救助政策。由于当地基层干部没有一同前往,曾某在听完介绍后,对面前的检察干警产生了怀疑。见此情形,王子毅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直到王子毅和当地村委会干部再次来到曾某家时,曾某才相信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是真的。
检察干警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确认曾某和老伴都患有多种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因案发后一直没有得到赔偿,二位老人的生活已经陷入困境,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由于曾某夫妇不识字,王波代写了司法救助申请,并帮助曾某准备好提交司法救助申请所需的相关材料。经过二分院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最终给予曾某司法救助金3万元。
(记者满宁 通讯员张典斌 付泽)
(原标题:“真有这样的好事儿”)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8/t20220819_57287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最新加入
- 悟延安精神 为人民服务24-11-28
- 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24-11-28
- 联动履职 共同守护河畅民...24-11-28
- 利剑护蕾|检察官“跨界”...24-11-28
- 检察日报:守好“钱袋子”...24-11-28
- 检察日报:以立案监督为抓...24-11-28
- 四川省检察院成功举办第二...24-11-28
- 昌都市人民检察院、昌都市...24-11-28
- 天水:召开“检护民生”专...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