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创新履职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
从办案到治理,全方位织密“保护网”
海南:创新履职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
近日,记者来到海南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听该部主任欧阳轶群介绍:“去年以来,我省基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着力构建观护帮教体系和立体化帮教格局,在未检人的不懈努力下,专设未成年人办案中心(区),在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打破部门壁垒,共担防护责任;制定精准帮教制度,挽救罪错未成年人;联合学校、妇联、社区等开展多形式宣传教育……”
严打涉未成年人犯罪
“要严惩犯罪分子,就得把案件办扎实。”三亚市城郊检察院检察官练晶晶表示,由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大多系单独作案且手段隐蔽,被害人又因年幼、畏惧等原因,不愿报案或将实情告诉他人,导致重要证据灭失,办案难度之大可想而知。“为提高办案质效,我们与公安机关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引导取证,规范办案程序。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坚持从快批捕起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并积极发挥法律监督作用,加大对该类犯罪的打击力度。”
2021年6月,三亚市城郊检察院未检部门办理了一起精神发育迟滞幼女遭到侵害的案件,被告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2021年9月,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检察院未检部门立案监督了一起刑满释放人员在校园内猥亵多名女童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我们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坚持统筹履行各项检察职能,致力于实现打击与保护、惩戒与矫治、办案与治理有机统一。”欧阳轶群说。
延伸保护边界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海南省基层检察院建立了校园侵害案件“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报告”“一案一评查”管控机制,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堵塞漏洞、完善机制,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2021年以来,海南省基层检察院相继建立“告家长书”和“教职员工承诺书”制度。截至今年5月,全省各基层检察院联合教育部门发放《告家长书》151万份,11万名教职员工签署了《教职员工承诺书》,实现从源头上预防校园性侵,使该类案件同比下降33.3%。
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今年4月办理了一起教职工猥亵在校学生案件。案件办结后,检察官针对校园安全配套设施不健全等问题向学校、教育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我们及时推动辖区教育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预防性侵害制度,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全面堵塞防控漏洞。”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吴瑶说。
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梳理了2021年1月至今年5月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发现近30%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在宾馆、酒店。为此,该院于今年5月15日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提出加强对酒店、宾馆等场所的安全管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等方面的专业建议,得到采纳。
宽容但不纵容
去年以来,海南省各基层检察院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等方式,将未成年人保护延伸到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个方面,最大限度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记者参观了涉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理中心。询问室模拟家居环境,氛围温馨,还配有隐蔽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及沙盘、镜面玻璃等。咨询室有专业心理咨询师线上“坐镇”,可通过检察官同步传送的视频评估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状况,及时向办案人员提出建议。一切软硬件条件,都服从服务于温情护航成长、爱心照亮未来的未检工作宗旨。
此外,为全面落实涉罪未成年人特别保护程序,2021年以来,海南基层检察机关共开展社会调查6033人次,提供法律援助3075人次,安排合适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5223人次,组织亲情会见1351人次,引入社会力量2639人次,开展亲职教育、家庭教育指导7140次,对655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
社会化“大预防”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罪错未成年人大多成长于不良家庭环境,其失足或多或少都与家庭监护缺失相关。这些‘不合格’家长也是我们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重点对象。”练晶晶告诉记者,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广泛的社会参与。
今年5月,琼中县检察院就一起多名未成年人参与的聚众斗殴案件,联合县司法局、民政局、关工委,共同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开展主题法治教育及亲职教育。多部门工作人员联合组成观护帮教小组,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为期半年的观护帮教。
五指山市检察院注重发挥家庭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重要作用,2021年以来,对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开展亲职教育94人次,对有不良行为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45人次,发出《督促监护令》23份。
“构建社会防护网,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上的重要一环。我们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构建社会支持体系统一平台,将逐步实现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和保护救助线上线下一体操作、流程动态实时跟踪、评估考察同步生成。”欧阳轶群说。
(记者李轩甫)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208/t20220824_5738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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