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反腐倡廉 > 正文

辽宁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启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2-08-24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启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启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旅游;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谋求职务调整向领导干部赠送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刘启波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启波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刘启波简历

  刘启波,男,汉族,1965年11月生,辽宁辽阳人,大学学历,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

  2000年12月任灯塔市副市长;2005年2月任灯塔市委常委、副市长;2011年4月至2016年4月历任辽阳县委常委、副县长兼首山新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正县级),辽阳市文圣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兼市河东新城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管委会第一副主任,辽阳铝合金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铝合金精深加工区建设办公室主任;2016年4月任辽阳市文圣区委书记、河东新城党工委书记;2018年8月任铁岭市副市长;2020年12月任省政府副秘书长;2022年5月被免职。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lsc/system/2022/08/23/03013124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