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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学生出行安全|贵州福泉:督促相关部门开展“黑校车”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2-08-13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核载7人却搭载17个孩子

  贵州福泉:督促相关部门开展“黑校车”专项整治

  (记者张安 通讯员李荣章 刘明静)近日,经贵州省福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了被告人罗某危险驾驶一案,市区20余位幼儿园负责人受邀旁听了庭审。最终,罗某被法院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此前,福泉市的交警在执勤检查时,发现某幼儿园的校车核载7人却搭载了17个孩子。

  发现该线索后,福泉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向该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了解案情,并建议该局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经公安机关调查,涉案车辆是一辆“黑校车”,司机罗某并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据罗某交代,他接送幼儿去幼儿园,每月向家长收取150元至200元费用,并在明知不能超载的情况下,仍然冒险搭载,造成严重超载。

  案件很快被移送福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依法讯问了罗某,对其进行释法说理,罗某当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开展“黑校车”专项整治活动,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208/t20220813_5723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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