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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寻甸:联合开展活动保障黑颈鹤越冬“丰鱼足食”

发布时间:2022-08-06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寻甸县检察院检察官在保护区向当地群众宣讲黑颈鹤保护知识。通讯员田懿摄

  (记者冯琳)“保护区属高寒山区,提前投放鱼苗能促进鱼苗适应环境、尽快成长,保障黑颈鹤越冬‘丰鱼足食’。”近日,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检察院依托该县黑颈鹤暨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工作站,联合寻甸黑颈鹤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下称鹤管局)等部门开展“投放鱼苗丰富黑颈鹤食物源,保护高原湿地生物多样性”主题活动。投放完鱼苗后,该院检察官坐在草地上向当地群众讲起了黑颈鹤保护知识。

  寻甸黑颈鹤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寻甸县中西部的高山台地上,是目前已知的我国最南端的黑颈鹤越冬地。2021年1月,寻甸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保护区内有农户放牧,还有少数农户擅自开挖水塘进行生产,严重影响黑颈鹤越冬栖息的安全。

  同年3月15日,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该院依法向县林业和草原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等6家行政机关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各行政机关履行保护生物多样性职责。同时,该院组织召开圆桌会议跟踪问效,推动各行政机关之间沟通协调。

  检察建议发出后,鹤管局牵头起草了云南寻甸黑颈鹤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在保护区南北2个主要路口加强管控,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保护区,与县自然资源局就退耕还湿工作达成一致意见。

  2021年3月下旬,昆明市、寻甸县两级检察院又联合鹤管局、寻甸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在自然保护区设立“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生物多样性实践基地”和“寻甸县黑颈鹤暨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工作站”,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合力。

  今年7月21日,寻甸县自然资源局正式回复寻甸县检察院:保护区核心区范围3520.38公顷已全部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原标题:保障黑颈鹤越冬“丰鱼足食”)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8/t20220806_5699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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