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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检察建议推动全省专门学校建设

发布时间:2022-08-03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王玲 通讯员李鹤立)日前,辽宁省沈阳市教育局安全教育处处长安凯带着草拟的方案来到沈阳市检察院,与检察官共同商讨检察建议中提出的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建立事宜。“专门学校的建设和完善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检察机关的大力推动将为辽宁省专门教育矫治工作带来里程碑式的改变!”安凯说。

  2021年11月,沈阳市发生一起刚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未成年人应当被送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在推动落实送其入校过程中,沈阳市检察院了解到,沈阳市唯一一所专门学校目前只接收心理偏常、家庭教育无力、失学弃学等困境学生,暂不具备接收有严重不良行为以及涉罪未成年人的条件。

  为通过检察履职深度参与社会治理,沈阳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对全市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开展了调研。

  调研结果显示,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案发前大都有不良行为等特点,专门教育缺失是出现上述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

  今年6月13日,沈阳市检察院向该市教育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教育部门尽快协调推动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进一步健全专门学校管理制度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教育矫治工作合力,为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提供专门场所与专业教育,帮助罪错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在此基础上,6月16日,辽宁省检察院、辽宁省教育厅、沈阳市检察院、沈阳市教育局以及沈阳、大连、辽阳专门学校召开专题座谈会,研究推进该省专门学校建设的方案。7月12日,辽宁省检察院与沈阳市检察院再次召开专题会议,确定以此次制发检察建议为契机,重点协调推进辽宁省专门学校建设。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7/t20220731_5695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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