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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制定清单 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发布时间:2022-08-03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村里的大事小事都‘晒’出来,让我们老百姓心里也有了一本明白账。”“前两天在村委会看到贴的告示流程,内容比较详细,按照流程图的提示来办理相关手续,很方便快捷。”说这话的是芒市江东乡河头村的村民,让他们感到方便和满意的村级事务管理流程图,正是该乡制定的“小微权力”清单之一。

  今年以来,芒市纪委监委不断加强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通过制定权力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制定权力清单,厘清职责权限。紧盯“一肩挑”和村组干部等“关键少数”,该市纪委监委梳理对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发生权力寻租、信访较为集中的权力事项,从重大决策类、日常管理类、便民服务类三个方面编制村级清单,通过梳理17大类66项“小微权力”清单,进一步规范明晰各类村级权力事项和村组干部职责权限,为村级事项办理理好路、规好序,为基层权力运行提供规范制度保障,切实把村级“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绘制运行流程图,规范办事流程。按照“一权一清单,一单一流程”的要求,芒市纪委监委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的基础上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三资”决策、组织人事、民政社保等方面共66项村级权力事项操作流程、廉政风险防控点,保障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农村基层治理良好局面。

  同时,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乡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监督员”三级联动的监督机制,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个不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方面突出问题,持续加大对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村组监督员了解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打通村级监督“神经末梢”,做实“小微权力”监督。

  “‘小微权力’监督是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有力抓手。”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不懈抓好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创新方式方法,在“小微权力”监督工作上下一番“绣花功夫”,织紧织牢乡村振兴“护廉网”。(贾云 孙文撼 ||责任编辑 李羽佳)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tiewanfanfu_0729/111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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