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有效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
“此次评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合理安排时间和力量,坚持评查与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通过科学调配人员、合理把握节奏、强化过程管理,确保评查工作扎实开展、有序推进,取得预期效果。”近日,蚌埠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案件质量评查部署会上强调。
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部署,落实“监督执纪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要求,市纪委监委研究制定《关于组织开展审理案件质量自查抽查互查及迎接省纪委审理室评查工作方案》,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已办结的自办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并重点评查环保、统计、信访、涉疫等重点领域问责案件,检察机关退回补充调查、作出不起诉决定、司法机关改变事实及性质认定的职务犯罪案件。
据悉,此次评查工作由案件审理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分为办案单位自查、案件审理室对县区案件质量进行抽查、县区纪委监委交叉评查三个阶段。各评查组综合采取走访了解、查阅材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执行到位、管理规范8个方面进行检查。
“为确保评查结果精准客观,我们要求严格参照《安徽省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开展评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要负责人介绍,“各评查组将按照‘评查案件-反馈问题-督促整改’的闭环管理机制对受评案件逐案过筛,确保案件质量评查中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典型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紧盯‘违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材料是否确凿、事实定性是否准确、处理量纪是否恰当’等方面查找问题,能够倒逼办案人员在执纪审查时自觉严格审批程序、全面调查取证、规范措施使用,切实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规范化水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发现问题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注重结果的运用转化,针对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全面分析原因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着力构建“铁案工程”。(蚌埠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105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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