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郓城: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
发布时间:2022-07-2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徐伟峰 王敏)“小时候就听说这里栽着两棵楸树,西边一棵已经枯死,东边这棵也得有200多年了。”近日,山东省郓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到该县郭屯镇郭庄村实地调查古树名木管理保护情况时,村民马某介绍说。
今年3月,该院检察官田献礼在日常履职中发现,辖区内的部分古树名木存在名牌模糊不清、人为损害、杂物随意堆放等问题。走访到郭庄村时,村民对村里的古树现状更是忧心忡忡。
“楸树的旁边又自然生长起一棵小楸树,当地称之为‘母子树’,但是周围未划定保护范围,也未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田献礼无奈地摇头。“我们猜测这应该不是个例,便针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
经过现场调查和走访相关行政机关、乡镇后,该院发现县内有29棵古树名木管理保护不到位,存在未划定保护范围或划定的保护范围不合规、无公示牌、无保护设施、枯枝未清理、未确定养护人等问题。
“只有给古树名木找到‘监护人’,才能保证它们‘老有所依’。”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庆旭说。该院向主管行政机关和有关乡镇政府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对古树名木保护不到位的问题及时整改,加强日常巡查,认真落实养护措施,改善古树名木生长环境。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十分重视,迅速启动古树名木保护专项活动,对古树名木建档登记,迅速清理周边柴火垃圾,划定古树名木保护范围,配齐保护设施,明确养护人,开展日常管理保护等工作。如今,29棵古树名木都有了更强、更全面的保护。
(原标题:29棵古树找到“监护人”)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7/t20220714_5639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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