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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维权 为11名农民工讨回劳动报酬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与法院、劳动监察部门通力协作,通过诉前调解程序成功帮助杨某某等11名农民工讨回拖欠的劳动报酬。

      2022年4月,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宁夏某物业服务公司拖欠10余名员工6万余元工资不予支付的线索。经检察人员了解,针对这一拖欠工资行为,灵武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进行多次协调,物业公司经理马某某也承诺于5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拖欠工资,但到期后,马某某仅交付现金20000元,对其余42904元工资未予支付。被欠工资的11名员工为进城务工的农民,在该物业公司从事保洁、保安、电工等工作,部分人员因拿不到工资已辞去了工作,生活陷入困难,且不知如何维护其合法权利,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了解线索后,灵武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与灵武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沟通协调,经过多次调查、问询,帮助11名农民工补充、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材料,在征求申请人同意并依法对案件进行严格的综合审查评估后,决定通过支持起诉程序帮其维权。为尽快帮11名农民工讨回拖欠的工资,达到“情法兼顾、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承办检察官践行以“我管”促“都管”的工作理念,积极与法院协商沟通,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配合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从情、理、法的角度反复沟通、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中物业公司承诺于6月30日前优先一次性付清所欠11名员工工资,并就此进行了司法确认。7月1日,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该物业公司已将拖欠的4万余元工资筹集到位,并及时向11名农民工进行了发放。

      人民检察为人民,一枝一叶总关情。下一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抓好“质量建设年”各项工作,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拓展支持起诉领域,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民生民利方面展现检察担当,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暖,传递为民情怀。


原文链接:http://www.nx.jcy.gov.cn/QJCY/contents/JCJD/2022/07/328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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