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两地建立罗山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2-07-05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罗山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会签仪式在吴忠市红寺区举行,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两地检察机关与罗山管理局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罗山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在建立对口联系、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七项协作机制方面达成共识,进一步强化罗山区域自然资源司法保护力度,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会签仪式上,红寺堡区检察院和同心县检察院分别汇报了近年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及发挥检察职能保护罗山区域生态环境工作开展情况。罗山管理局对保护区基本概况、历史沿革、野生动植物资源分布等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并就公益诉讼对加强保护区生态环境发展建设和自然资源保护作用,持续提升罗山生态功能服务价值提出建议。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就所办理的与罗山区域保护相关的行政执法案件同参会人员进行交流,并对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在危害罗山区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发力等方面交换意见。
此次跨区域协作机制的建立,为罗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促进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加强罗山区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推动打击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及综合修复整治。下一步,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两地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运用民事权益救济、行政监督措施和刑事司法等手段与罗山管理局、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等部门互通有无、整合资源、长效联动、形成合力。
当天,参会人员还前往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林长+检察长”联合巡林巡查活动,并到罗山管理局科研宣教中心、罗山西麓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现场,综合调研保护区生态环境建设和自然资源保护情况。
原文链接:http://www.nx.jcy.gov.cn/QJCY/contents/JCJD/2022/06/3261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最新加入
- 悟延安精神 为人民服务24-11-28
- 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24-11-28
- 联动履职 共同守护河畅民...24-11-28
- 利剑护蕾|检察官“跨界”...24-11-28
- 检察日报:守好“钱袋子”...24-11-28
- 检察日报:以立案监督为抓...24-11-28
- 四川省检察院成功举办第二...24-11-28
- 昌都市人民检察院、昌都市...24-11-28
- 天水:召开“检护民生”专...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