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党风政风 > 正文

党内统计工作的对象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天津先锋网 作者:佚名

  党内统计工作的对象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党组织(包括地方和基层党组织),以及调查党内生活情况所涉及的现象等。应当明确的是,党内统计的对象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总体。通过这一总体反映党内现象的规律和表现。如以横断面的统计数字,反映同一时间的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规模、结构分布情况;以时间序列的统计数字,反映党员、党组织在不同时期的发展速度和趋势;以相关的统计数字,反映党内现象的不同特征和联系;以历史、现状对比的统计数字来预测党员、党组织可能发生的变化和未来达到的规模、水平。

  来源: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


原文链接:http://www.tjzzb.gov.cn/dwzs/202205/t20220517_9185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