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6-08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2021年以来,阜新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切入点,持续从严纠治基层“四风”问题,狠抓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基层作风建设走深走实。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近日,阜新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阜蒙县扎兰营子镇七家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杨树亮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国网阜蒙县供电公司陆续将七家子村集体光伏发电收入26822.96元汇入杨树亮个人银行账号,杨树亮收到此款后,未上交村财务,通过提取现金、POS机刷卡等方式个人消费支出共计26800.88元。杨树亮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彰武县彰武镇敬老院原院长王福州违规占用养员困难补助问题。2015年1月、2016年1月,彰武镇敬老院分别以李某某、刘某某两名养员名义向彰武镇政府申请困难补助共计5000元,时任敬老院院长王福州将此款占为已有,用于个人花销。王福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海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员额法官尹彦良滥用职权问题。尹彦良在执行局工作期间,违规收取当事人“执行差旅费”5000元。在速裁庭工作期间,在原告并未提交撤诉申请的情况下,私自以准予撤诉的方式对案件进行结案处理,严重侵犯当事人权益。尹彦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4.新邱区长营子镇东五家子村村委会原副主任王振骗取玉米粮食补贴问题。王振利用分管东五家子村农业工作之便,于2016年、2017年,将其父承包的80亩未种植任何农作物、实际用于建养殖场和混凝土搅拌站的荒地,按种植玉米地块上报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骗取国家玉米粮食补贴共计20528.8元。王振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阜新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sfjds/system/2022/01/17/0301092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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