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反腐倡廉 > 正文

【画说违纪】时隔9年才入账的指标款

发布时间:2022-06-08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11.jpg

  12.jpg

  2012年,时任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新江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孙国灿,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级集体资金。2021年5月26日,孙国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3.jpg

  1_副本.jpg

  2021年3月,有群众反映,新江村在杭长线征迁中部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指标在落实中有猫腻,认为村干部存在违纪问题,但是没有具体指向哪位村干部。

  2_副本.jpg

  进化镇纪委立即开展初核。“都是按照政策办的。”“没有问题。”现任以及时任村干部都表示,2012年新江村涉及的3个指标,分别由蒋某某等3人以每个指标25000元的价格购买,在认购程序上不存在问题。

  3_副本.jpg

  那么入账情况怎么样呢?进化镇纪委随即调取了新江村当年3个集体指标款的入账情况,发现只有2笔入账记录,唯独没有蒋某某的款项。“我把25000元现金交给了孙国灿。”蒋某某明确表示。

  4_副本.jpg

  “当时我只是想拿来临时用一下。”“都过去9年了!”后来也就忘了交还给集体。”

  “是忘了还是没想着上交?”在镇纪委同志的追问下,孙国灿才终于承认了错误。原来,当时收到蒋某某的25000元后,他并没有上交村集体账户,而是全部用于日常开支。2021年4月,孙国灿将该笔款项退还至村集体账户。2021年5月,孙国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4.jpg

  违纪党员反省:

  身为一名党员干部,我在利益面前没有守住原则,办事情也没能按要求规范操作,思想上廉洁意识不强,在群众中造成较坏的影响,深感惭愧。今后我将不断反思,争取做一名合格称职的共产党员。

  执纪者说:

  村级“小”资金,事关群众大利益。作为村干部,一定要管好手中的微权力,绝不能为了一己私欲而动歪脑筋,从而害了自己,损了集体,伤了群众。作为纪检监察部门,更要紧盯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不让农村“三资”跑冒滴漏,切实让群众感受到从严整治微腐败的成效。

  (杭州市纪委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jingshijiaoyu/huashuoweiji/202202/t20220221_561195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