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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蝇记】第三百零一期:拆迁补偿款"拆"毁了他

发布时间:2022-06-08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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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农业农村办原四级调研员倪玉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南浔区纪委区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倪玉芳审查调查的信息一发布,便在当地引起广泛关注。“倪部长平常最有办法了”“倪部长这人热情豪爽”“倪部长退休都有些日子了”……对于倪玉芳被留置的消息,群众们惊讶不已。

  1982年2月,倪玉芳从部队退役,此后便一直在乡镇工作,并在多个乡镇担任过人武部部长,此后又担任过南浔镇原街道办副主任等多个职务。回顾倪玉芳工作的数十载,他一直兢兢业业,也善于与群众打成一片,因此深受群众的喜爱与信任。“现在想想真是后悔,辛辛苦苦一辈子,却在退休前出了事。”留置期间,倪玉芳几度落泪,他说自己是“权”迷心窍了,最终晚节不保。

  想法子,心思一歪盯住了拆迁补偿款

  2016年,南浔区联谊村启动拆迁工作,倪玉芳因群众工作经验丰富,被组织委以重任,赴联谊村进行征迁。“村民们很积极的,一开始拆迁工作推进得很顺利。”倪玉芳说,自己一开始也十分得意,直到最后有几户村民,无论怎么做思想工作,始终不同意,拆迁工作一度陷入了停滞。

  面对村民们不增加补偿款就不愿意拆迁的诉求,倪玉芳一时犯了难。到了2016年下半年,倪玉芳家中因事亟需用钱,面对工作与生活中的“双重难题”,倪玉芳竟动起了“歪心思”。

  当务之急是要想办法“变”出钱来,倪玉芳想出来一个“好法子”,何不从拆迁补偿款下手?于是,倪玉芳找到时任联系村主任金某(另案处理)说出自己的想法,没想到两人竟一拍即合。说干就干,两人先根据拆迁户要求和自己的辛苦费商定了伪造数额,虚构了一个1400平方米的厂房,骗来了新的评估单。“我和金某马上在评估单上签了字,接着就出具了假的拆迁补偿清单和领款单据,并把材料全部交到了镇上。”倪玉芳回想当时的心情,忐忑又煎熬,几个月后,因虚构而产生的91.87万元的补偿款划拨到了拆迁户账上,补偿给拆迁户31万余元之后,倪玉芳和金某从中各获得了35万元和25万元的“辛苦费”。

  第一次蒙混过关后,倪玉芳的胆子更大了。没过多久,他又遇到了一位对拆迁补偿不满意而不同意拆迁的村民,这次倪玉芳没有丝毫的犹豫,立刻找到金某故技重施,伪造厂房拆迁补偿评估单、补偿清单和领款单据,一番操作后,拆迁户的诉求得到满足,而他与金某也从中分得35万元和25万元的“辛苦费”。

  批条子,一张可换一辆电瓶车

  拆迁工作顺利推进后,“倪部长”的名号在当地更响了,村民们对他也更加尊重,而倪玉芳自己则是沉浸在这样的赞许声中不能自拔。

  “当时想着自己为群众做了这么多事,大家都认可我,想想自己也快要退休了,应该为自己身边的亲戚朋友谋点好处。”诚如倪玉芳自己所说,他抱着这种权力过期作废的想法开始“批条子”。

  “凡是拿了倪玉芳批的‘条子’,就可以领取一辆电瓶车。”据办案人员介绍,志得意满的倪玉芳竟生出了这样“荒唐”的想法,利用自己负责拆迁工作的便利,与某出售电瓶车的厂商、拆迁户魏某达成协议,为自己的亲戚朋友谋私利。

  倪玉芳为何会有这样的想法?他说,这么做不仅仅是为自己和亲戚谋点福利,更重要的原因是享受亲戚朋友投来的羡慕的目光,展示自己的“神通广大”。

  短短3个月时间,倪玉芳就已经批出14张“条子”,而被领走的电瓶车合计5.7万元,却一直没有结账。这笔购车款该如何付给魏某,倪玉芳再次把目光投向了拆迁补偿款,这一次他从补偿标准入手。根据当时的拆迁政策,不同位置的厂房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越靠近公路的厂房评估补偿越高,倪玉芳擅自提高了魏某家厂房的赔偿标准,最终魏某所得的拆迁补偿款比其正常应得的拆迁补偿款多出6万余元,而在倪玉芳看来,这6万余元正好支付之前的电瓶车费用,简直是“天衣无缝”。

  以为安全着陆,岂知“退休”并非“护身符”

  2020年,倪玉芳从南浔镇农业农业办退休。退休后的倪玉芳,每天含饴弄孙,尽享天伦之乐。“我以为退休了就是安全着陆,万万没有想到现在会坐在这里。”留置室里,倪玉芳流下了悔恨的眼泪。

  2021年10月15日,倪玉芳主动投案,向南浔区纪委区监委交代了他贪污拆迁补偿款的事实。

  “我把负责拆迁审批的权力当成了贪污腐败的工具,原本为人民谋福祉的初心变成了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贪心。”留置期间,倪玉芳才真正开始反思自己、检视自己,但为时已晚。

  经查明,倪玉芳在2016年至2017年担任南浔镇原街道办副主任期间,利用负责南浔镇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采用伪造厂房拆迁补偿评估单等相关文件并签字上报的方式,伙同他人贪污拆迁补助款共计217.86万元,倪玉芳实得76.15万元,收受烟酒等礼品价值共计2.19万元。2022年1月,倪玉芳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3月,倪玉芳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30万元,相关违法所得款项均已追缴到位。

  (湖州市纪委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jingshijiaoyu/fanfusanji/paiyingji/202203/t20220323_58068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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