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 | “家底”物归原主
发布时间:2022-03-19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这个协议里将清化供销社加油站两借给承租方70年,这属于‘三不’问题协议,严重侵害了供销社集体的权益,必须清理规范。”在深入排查、审核博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不规范、不合法、不公正合同、资产时,博爱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指出了清化供销社加油站两借协议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和承租方进行12轮沟通谈判,废止了两借协议,重新签订了期限为20年的规范协议,租金每年为4万元,共计为清化供销社集体增收80万元。”供销社系统集体资产专项清理规范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说,“有了清化供销社加油站的工作经验,我们立即对阳庙供销社加油站进行了整治,重新签订的规范协议,预计将为阳庙供销社集体增收120万元。”
“这次整治,让我们多年来理不清、管不住、收不回的‘家底’终于物归原主,这极大地提振了广大供销社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为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迈好了第一步。”博爱县供销社有关负责人表示。
去年1月以来,为有效推进供销合作系统集体资产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博爱县纪委监委紧盯重点问题,保持从严惩治高压态势,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做到查处腐败、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和治理有机贯通融合。
截至目前,博爱县供销合作系统集体资产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已纠正无效、超20年合同13份,挽回损失数百万元,新签资产增值合同12份,司法诉讼1起,收回房屋155间,土地45.2亩,清收拖欠资产租赁费3.64万元,全年资产增值收益约20万元。(魏志敏)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dsyw/article7b6e9b78c79243ea92e4fe086a1fd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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