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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旁听庭审“零距离” 以案释法“治未病”

发布时间:2022-03-12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3月8日,洛阳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原支队长吴某某受贿案,在宜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旁听席上,该市公安机关各分(县)局“一把手”及部分市公安局机关干警共40余人,正在接受“沉浸式”警示教育。

  “旁听庭审就是要用案例说话,让警示入心,从而消除党员干部的‘看客’心态和‘与己无关’思想。”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洛阳市纪委监委监督预防“治未病”工作操作办法的要求,廉政风险等级高的单位的县处级干部、年轻干部及廉政风险等级高的岗位科级干部,原则上每年至少接受2次“沉浸式”警示教育,目的就是督促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吸取教训、反躬自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责任观、利益观。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依次进行,庭审持续了约4个小时,吴某某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的过程被层层揭开。

  “被告人吴某某,现在你可以作最后陈述。”审判长的话掷地有声。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我真诚地认罪、悔罪,服从法庭判决。首先,我对不起党组织的培养。”吴某某说,参加工作后,他曾在公安机关多个岗位任职,荣立过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然而他放松了对自我的要求,人生观、价值观开始扭曲,慢慢走上了犯罪道路。

  “我对不起家人,想到不能在老人身边尽孝,我悲痛万分;想到为我担心的妻儿,我肝肠寸断……”此时的吴某某,双手颤抖,声泪俱下,拨动着现场每个人的心弦。“我知罪认罪,真诚悔罪,请求法庭从轻判决,我一定痛改前非……” 吴某某痛心疾首的最后陈述,给旁听庭审的干警带来巨大的思想冲击和心灵震撼。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监督预防‘治未病’工作要求,细化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操作规程,真正把这项工作落实落细。”该市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人表示。(黄先锋 张正友)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dsyw/article3197a31b62aa45e89458022de85989d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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