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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规范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 为担当者撑腰鼓劲

发布时间:2022-01-15 来源: 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经我们核实,万怡佳会见毛某是经组织授权的行为,群众反映其违法提审问题与事实不符,现予以澄清。”近日,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纪委监委在区检察院召开干部大会,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为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万怡佳同志进行澄清正名。

  南昌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把澄清失实检举控告列为重点工作,在查明举报事实的基础上,及时为干部澄清不实举报,帮助干部放下心理包袱、打消思想顾虑,调动和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2021年11月以来,通过会议澄清、当面澄清、发放澄清函等已为受到不实举报的10余名同志进行公开澄清。

  “虽然举报问题已经核实清楚,但自己还是有不少心理负担,现在纪检监察机关在会上为我公开澄清正名,让我感受到组织的信任和关爱。”在东湖区董家窑街道机关干部大会上,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到会为街道干部陈某某澄清正名让其很受感动。此前,反映陈某某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的失实举报在其单位产生不好影响。该区纪委监委通过公开澄清正名,不仅打消其心理顾虑,也消除不实举报在群众中的负面影响。

  为确保澄清正名达到应有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南昌市纪委监委制定完善了相关工作流程,明确失实举报澄清的具体情形,并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将澄清工作纳入规范化程序。

  不久前,有群众实名反映安义县长均乡纪委书记曹某在处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不担当不作为,随后,安义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向曹某下达函询通知书,曹某一周内向组织作出举报不实的书面回复。经审核,县纪委监委予以采信了结。同时考虑曹某平时工作认真履职、敢于担当,经征求本人同意并提出申请,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展开承办工作,由信访、案管、审理等部门联合审查,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在长均乡专门召开党员干部大会为其澄清正名。

  “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我们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为受到错告、误告、诬告的党员干部主持公道,特别是对工作作风优良,有担当有作为,因敢于抵制不良行为而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及时公开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南昌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澄清通报会同时也是一次纪法教育会,在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同时,也在向诬告陷害行为说“不”,鼓励倡导实名举报,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通讯员罗慈明吕海)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gplz/202201/t20220113_994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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