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体推进“三不”护航国企发展
近日,甘肃省属国有企业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人员在镜铁山矿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甘肃省纪委监委供图)
“在座各位都是省属企业领导干部,一定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决不抱侥幸心理、决不越雷池半步。”12月15日,甘肃省举办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警示教育大会,剖析近年来查处的省属企业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示警。
今年以来,甘肃省纪委监委围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省管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加大国企惩治腐败力度,为国资国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保驾护航。
重拳出击 深挖细查
11月30日,甘肃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通报甘肃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晓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身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刘晓黎公权私用,靠企吃企,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将管理国有企业的权力作为攫取私利的工具……
刘晓黎并非个例。近年来,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国企反腐,持续强化严的氛围、惩的力度。党的十九大以来,该省纪委监委共立案查处省属国有企业省管干部20人,其中移送司法10人。
甘肃省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从近年来巡视、审计和查处的案件情况看,一些国企管理人员心里想的不是如何让企业好起来,而是把企业当作“摇钱树”“唐僧肉”。
从信访举报情况看,该省纪委监委受理涉及国有企业举报反映数量较大,主要涉及选人用人、工程建设、财务管理、投资决策等领域和招投标、物资采购等环节。为此,甘肃省纪委监委把严查国企腐败问题列为全年反腐败斗争重点之一,精准发力、深挖细查,严肃查处失职渎职、滥用权力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以及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设租寻租、利益输送等问题。
以案促改 完善制度
国有企业腐败案件被查处后,如何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做细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成为摆在该省纪委监委面前的一道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针对查处过程中发现和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我们既要全面梳理、找全找准,又要查找根源、弄清弄透,提出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为深入整改、系统施治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甘肃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随着甘肃电投系列腐败案被陆续查处,从11月中旬开始,该省纪委监委第十审查调查室组建以案促改促治工作小组。经过深度梳理,已初步归纳出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民主集中制破坏严重、选人用人存在严重问题、盲目决策投资项目、项目招投标及物资采购管理不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混乱等多方面突出问题。下一步,甘肃省纪委监委将与电投集团党委、纪委及省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达成共识后,采取肃清流毒、加强党建、警示教育等方式系统施治,为省属国有企业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创造可借鉴的模式。
在省属国企日常监督工作中,甘肃省纪委监委建立问题清单和台账,分类分层梳理和明确监督内容,督促相关派驻机构和23家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聚焦国资国企廉洁风险防控,建立日常监督清单,做到有的放矢。同时,注重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约谈、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或企业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汲取教训 警钟长鸣
“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类似我这种情况的人,不管职务高低,要赶紧悬崖勒马,警钟长鸣,一定要吸取我的教训,千万不能再做这种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对不起职工的事情了。”在警示教育片《国企蛀虫》中,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树军面对镜头深深忏悔。
甘肃省纪委监委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对包括国企管理人员在内的新任省管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打好拒腐防变“预防针”。同时,充分运用查处的“活教材”,对典型个案和类案深度剖析,印发典型案件通报,编印《反腐败警示录》,摄制警示教育片,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达到查处一案、警醒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因地制宜,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引导国有企业人员不做旁观者,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甘肃省城乡发展投资集团纪委组织200余名党员干部专题学习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理事长雷志强腐败案警示材料,以“国企案”警示国企人。该集团纪委还组织编印《典型案例警示录》《党员廉洁知识手册》等,收录国有企业典型腐败案例80余起,教育引导企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举办警示教育大会,运用身边腐败案例,为党员领导干部敲警钟、明底线。公司纪委深刻剖析酒钢下属润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朱伟中违纪违法案,梳理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中总结教训,与嘉峪关市纪委监委联合拍摄成警示教育片《靠企吃企的“蛀虫”》。
“看到视频中曾经的同事声泪俱下的忏悔,我很受触动。我一定会时刻警醒自己,以案为鉴,对职工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观看警示教育片后,酒钢集团公司一名领导干部有感而发。(记者 王彬)
《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年12月28日 第3版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54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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