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要闻 > 正文

“支持起诉+司法救助” 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帮老人要到“带孙费”

发布时间:2024-09-08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现在孩子的抚养费已经到手,再也不用为她的学费发愁了。”7月12日,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接到了佳佳(化名)祖父的感谢电话。

  佳佳是天宁区检察院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当事人。她的父母在她3岁时离异,从那时起,佳佳便由祖父抚养。十多年来,这位年迈的祖父用爱与责任为佳佳撑起了一个温暖的家。

  “随着年纪的增大且无经济来源,祖父已无法承担日益增长的抚养费用,而佳佳的父母又长期失联,老人感到束手无策。”承办检察官说,祖父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根据法律援助中心与检察院之间的共享机制,该院得知了这一线索。

  检察官立即介入,通过调取户籍档案、离婚协议书、社区居委会提供的情况说明,检察官掌握了案件的关键证据,并找到了佳佳母亲的下落。

  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佳佳父母离婚后,其父另组家庭,对佳佳疏于照顾,仅偶尔支付少量生活费。其母未按约定履行抚养义务,曾短暂接佳佳同住不足半年,之后又将其送回祖父抚养,且从未支付过抚养费,还长期处于失联状态。佳佳逐渐感到自己被抛弃,产生了严重的自卑心理,并在学校里表现出旷课、社交障碍、沉迷网络等不良行为。

  检察官立即联系心理咨询师为佳佳进行心理辅导,并多次联系佳佳的父母,告知其女儿近况,促使他们积极参与诉讼。

  3月20日,佳佳和祖父向天宁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佳佳父母承担抚养费用。两天后,天宁区检察院向天宁区法院提出支持起诉,并出庭参与诉讼。5月28日,天宁区法院判决佳佳的父母各向其祖父支付6.65万元抚养费。

  判决后,检察官持续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天宁区检察院通过法治副校长了解佳佳在校表现,联合班主任开展谈心谈话,多次委托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同时,检察官继续做佳佳父母的思想工作,争取修复亲情关系,为佳佳创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检察官在实地走访中了解到,佳佳的户口与其祖父并不在一处,申请到的廉租房为一室一厅,佳佳只能居住在客厅。检察官多次与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磋商协调,争取增加住房保障面积,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解决佳佳的生活困境。6月24日,佳佳母亲主动支付了抚养费用并承担了诉讼费用。经进一步跟踪回访,检察官得知目前佳佳已经考入中专学校。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409/t20240906_165903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