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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论:党纪学习教育要作为永恒的必修课

发布时间:2024-09-04 来源: 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永恒的必修课,经常学、反复学,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

  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发挥党的纪律刚性作用,既靠外部约束,也靠内在自觉。纪律教育是培养纪律自觉的重要途径,学纪才能知纪,明纪才能守纪,只有学全面、学深入、学透彻,才能真正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我们党历来强调要培养“自觉的纪律”,把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向全党广而告之,不搞不教而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同时将纪律教育贯穿纪律建设全过程,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实。历次开展的党内集中教育均对遵规守纪提出明确要求,三次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并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课程,把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特别是今年,聚焦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在全党部署开展集中性的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取得了积极成效。新征程上,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教育,越需要推动党员干部在学习和掌握纪律上见真章、见实效,自觉在纪律轨道上干事创业,做到干成事、不出事。

  纪律教育非一日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党的集中性教育有期限,但党纪学习教育无止境。对党员干部来说,入党时宣誓的对党忠诚、遵守党纪,不仅是觉悟更是义务,是做合格党员的基本条件。纪律意识不会随年龄职务增长而自然保持或提升,也不能指望通过一次集中性教育就解决所有问题。只有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必修课、常修课,一堂永远不会结束的课,时刻自重自省,才能做到对党忠诚一辈子、遵规守纪一辈子。首先,常学才能常新。“温故而知新”,以心无旁骛的定力,将党章党规党纪常备案头、时时温习,不断巩固深化、查漏补缺,对党纪的理解把握才能日日精进,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其次,常学才能常严。学习的过程也是“三省吾身”的过程,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才能有效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做大。再次,常学才能常念。在潜移默化、耳濡目染的点滴之中,学出对纪律的认同与尊崇,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才能变“要我遵守”为“我要遵守”,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在强化纪律教育针对性和常态化上下功夫。要突出学习重点,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督促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以纪律处分条例为行为准则,逐章逐条深学细研,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探索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纳入党校、干部学院培训必修课,融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针对不同地区、领域、群体特点分层分类“精准滴灌”。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自觉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贯通起来,融入日常、化为习惯。作为党的“纪律部队”,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常态长效推进纪律教育上走在前、作表率,自觉学习纪律、带头执行纪律、准确运用纪律,加强对党纪学习教育的日常监督,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始终做党纪的模范践行者和坚定捍卫者。(本文刊载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4年第16期,作者:本刊评论员)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xwhc/yw/202409/t20240904_85539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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