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要闻 > 正文

“当家人”回来 新订单成交 仪征检察依法变更社区矫正地令企业焕发新生

发布时间:2024-08-25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我刚回到广州,就签了一笔24万元的订单,公司又转动起来了!”8月下旬的一天,在广州从事服装生产和贸易的A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给江苏省仪征市检察院打来电话。

  张某原是仪征人,9年前去广州创业,至2023年底,已发展成为一家拥有员工30多人、月销售额100余万元的民营企业。2024年1月,他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判决后,他按照《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回到户籍地仪征接受社区矫正。

  然而,由于广州是全国最大的服装生产和出口加工地,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当家人”不在岗,很多业务便无法洽谈,工厂生产也“卡了壳”。短短两个月,张某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老客户就纷纷流失,公司月销售额也骤降至40万元。

  “这公司不仅是我一个人的心血,也是30多位员工的饭碗。如果我在仪征接受社区矫正五年,广州的公司怕是早关门了!”为了将矫正执行地变更至广州市,张某来到仪征市检察院寻求帮助。

  仪征市检察院立即受理该案,并对张某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同时联系张某租住房屋所在地的广州某区检察院,委托协助调查核实。当地检察机关实地走访了张某的租住地和A公司的厂区、仓库,听取了公司员工意见,调取了公司购销合同、采购清单、员工社保缴纳等材料,发现情况确实如张某所述;张某虽未办理居住证,但已于2024年5月1日申领了实有人口在粤生活居住的“粤居码”,按照当地规定,获得该码半年后就可办理居住证。

  “从企业发展角度来看,变更社区矫正地很有必要,但张某目前接受社区矫正效果如何?矫正机关是否支持其变更矫正地?”带着这一问题,检察官走访了仪征市社区矫正机构,得知张某遵纪守法,服从管理。该单位还表示,如果广州方面同意接收,将尽快配合办理手续。

  为确保监督本案的合法性与合理性,6月11日,仪征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对张某申请变更社区矫正地一事进行公开听证。大家一致认为,变更社区矫正地合情合理。

  6月24日,当地社区矫正机构发来同意接收张某的回复。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408/t20240822_165308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