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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足未成年人如何“无痕”回归社会 检察机关落实未成年人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发布时间:2024-08-25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记者 董凡超

  “我终于成为一名网约车司机了。”近日,小李专门到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告诉检察官自己已梦想成真。

  2008年,当时还是未成年人的小李因轻微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出狱后,他深刻悔过,遵纪守法,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我想当网约车司机,没想到在网上申请时,因为有犯罪记录一直未能通过系统审核。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封存,为什么这还会成为我求职路上的障碍?”2023年10月,小李来到鄞州区检察院咨询。

  随后,鄞州区检察院检察官与该网约车公司沟通,将小李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驾驶员资格证明等材料提交给网约车公司,在上级检察机关的努力推动下,网约车公司总部对接后台数据,屏蔽了小李的犯罪记录。很快,小李就收到了网约车系统审核通过其申请的消息。

  让罪错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是设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初衷。202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为迷途知返的未成年人驱散阴霾、提供信心、照亮希望。

  消除犯罪标签

  “检察官姐姐,这个暑假我打了一份工,挺顺利的,但总担心以前犯的错会影响毕业找工作。”电话里,曾经的涉罪少年小严向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闵天道出忧心事。

  “为了避免未成年人因一时涉罪而被贴上永久性的犯罪‘标签’,国家规定,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其犯罪记录都会被依法封存……”闵天的解答让小严如释重负。

  一年多前,小严还是海口某中学的高三学生,学习成绩在班里名列前茅。2023年春,小严驾驶摩托车将一位老人撞倒,被公安机关确定应负事故主要责任,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小严主动承认错误,写下悔过书,与家人一起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2023年4月,该案移送至定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细致审查,通知定安县司法局为小严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并通过社会调查对小严的家庭环境、在校表现、父母监管能力等进行考察,先后听取公安机关、辩护律师等各方意见。经过综合分析评判,检察机关认为小严系过失犯罪,具有自首、赔偿谅解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决定对小严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检察官鼓励帮扶下,小严重树信心,认真备考,最终以优异成绩考入重点大学。

  近年来,为保护涉案未成年人隐私,避免犯罪“标签”对其造成负面影响,各地检察机关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已作不起诉处理和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下刑罚的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数据显示,为努力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全国检察机关2023年对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依法适用缓刑7690人,同比增长63.8%,并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做好回访帮教

  “虽然犯罪记录被封存了,但永远不会忘记从案件中得到的教训,以后会保持尊重理解,与孩子共同成长。”2024年元旦假期,被不起诉人小柔的母亲告诉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小柔顺利就读心仪的专业后,学习成绩不错,还在大学兴趣社团比赛中获了奖。

  2022年2月的一天,正在读高二的小柔到某超市购买生活用品时发现钱不够,她没有联系父母,反而将选购的商品偷回家。案发后,公安机关第一时间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小柔也在母亲的陪同下主动投案。经协调,小柔父母进行了赔偿,超市负责人对小柔表示谅解。检察机关综合考量全案情节后,对小柔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考验期为9个月。

  案件虽然了结,但扭转家庭关系难以一蹴而就。为保证家庭保护“实时在线”,秭归县检察院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联合学校、社区等部门定期开展回访,对督促监护令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考察。

  当前,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整体下降、涉严重暴力犯罪趋于平缓、涉网络犯罪逐渐增多。针对这些新的趋势和特点,各地检察机关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一体落实“保护、教育、管束”理念,根据未成年人的犯罪性质、主观恶性、危害后果不同,采取相应的惩戒教育措施。

  近年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运用多种方式提升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质效。“我们结合云南实际,支持本省各地培育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力量,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建立了22个观护基地,为监护缺失的贫困轻罪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行为矫正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走上人生正轨。”该院第九检察部负责人介绍说。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制定了工作规则,提供可操作性指引,规定帮教人员要根据“一人一档案”的原则为帮教对象建立个性化帮教档案,制定帮教方案,记录每次帮教情况并严格保密;帮教人员要与帮教对象每周谈心至少一次,实时把握帮教对象的思想动向和行为表现。

  工作中,检察机关通过心理干预、观护教育等多种方式,把精准帮教贯穿办案始终,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制发“督促监护令”11000余人,其中向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8600余人。

  推动社会治理

  选派未检干警和专业社工团队组成帮教小组,采取多种方式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发展方向等作出科学评估,有针对性地进行精准帮教,并持续跟踪确保帮教效果……

  为加强与教育、民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与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共同会签《海口市琼山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2023年以来,该院对495名涉案未成年人帮教792次。

  涉罪未成年人再社会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检察、公安、法院、人力资源等部门的认真履职,需要学校、用人单位、社区的配合,还需要律师、司法社工等相关力量的帮教辅助,搭建起全方位保护体系。

  实践中,各级检察机关积极链接社会资源,促进检察监督与社会工作协调联动。

  在家庭保护方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发布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推动家庭督促监护范围有序拓展,去年制发“督促监护令”5.7万份,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在学校保护方面,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制定《关于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共建“最高检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指导各地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建成法治教育实践基地2120个,推动4.3万名检察官在近8万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促进学校保护更加坚强有力。

  在网络保护方面,最高检贯彻《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参加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召开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履职新闻发布会,制定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合力筑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安全防线。

  在政府保护方面,最高检会同民政部等印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配合国家卫健委等发布《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持续落实中国妇女和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携手各职能部门及有关方面,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调研发现,未成年人的罪错行为通常有一个由轻及重、逐渐演变的过程,错失最佳的矫治教育时机或者干预措施不当,部分未成年人可能实施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为有效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罪错行为,最高检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的意见》,根据未成年人行为的严重程度、心理偏常状况、日常表现情况等,依法采取责令严加管教、训诫、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等分级分类的干预措施。今年拟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出台。

  (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408/t20240822_16530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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